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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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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2章 安北的真正意圖

    方遠低頭看著手中的合作書,一時間心思百轉,也不說話。

    而對面。

    安北不動聲色瞥了方遠一眼之後,就又衝着方遠左右兩邊的小青和小白兩個妹子使了眼色。

    童顏巨R的小白頓時識趣的偎在了方遠懷裏,故作軟萌萌的來了句:“哥哥你慢慢看,我幫哥哥你按摩按摩。”

    一邊說著,一邊有意的摸上了方遠的大腿,輕捏慢按,分明是想讓方遠分心。

    旁邊的小青也是同樣,說著差不多的話,站起身來繞到了方遠背後,拿兇器頂著方遠的後腦,替方遠捏起了頭。

    這種小手段,說有用也有用,說沒用也沒用。

    碰上些真正那種貪花好銫、色魂授與的,再加上這會兒真正酒醉了幾分的,說不定真能讓對方迷糊分心,從而有可能恍恍惚惚間,馬馬虎虎漏看了一些合同內容,導致簽字中招。

    但對付方遠這種看似上鉤,實則暗地裏清醒無比的傢伙……顯然只能說是白給了。

    當然這一點方遠自然是不會表現出來的,甚至故意爲了做樣子給安北看,還特意把合同放在了桌子上,一隻手看似隨意翻著,另外一隻手大咧咧的按在小白的絲襪美腿上,堂而皇之的摸著。

    只是別看方遠翻看合同的樣子好像真的是一目十行,不太用心。

    但以他如今的眼力,隨便翻翻,也能記下這合同書上每一頁每一行的內容。

    大體上來說,這份合同看起來是沒什麼太大的問題,確實如安北所言,就是一份股份置換協議。

    但裡面具體涉及到的東西,那就有點意思了。

    按照協議裡的說法,姓安的冷不丁的看上去倒是挺捨得的。願意拿出安永影業30%的股份,置換方遠手裏20%的股份。

    但這裏麵顯然有個坑,那就是姓安的想置換的,可不僅僅是萬星傳媒的股份,還有方遠如今這個身份名下的遠方資本的20%的股份!

    如果單純是萬星的股份,20%,爲了長遠的安穩考慮,方遠倒是不介意答應姓安的。

    可要是涉及到遠方資本,那就是另外一碼事了!

    畢竟如今的遠方資本,先不說控股了其他幾家未來產業和一家明珠島的地產公司了。

    就是剛剛收購的小碼哥的滕騰集團的股份,那都是不能出讓的!

    姓安的想貪這個,方遠自然不可能也不會答應。

    當然了!

    方遠心裏也清楚,安北應該是沒那麼高瞻遠矚,能看出如今還毫無名氣的滕滕集團的潛力的。

    換句話說,姓安的眼下這番行動的目的,多半不是騰騰集團,而是另外一些東西……

    可說實話,方遠如今掌握的遠方資本手裏,投的都是此刻還未發跡崛起的前世的那些知名網際網路公司及產業。

    按道理安北都不可能有先見之明的,那這老狐狸奔著遠方資本下手的用意,又是什麼那?

    難不成是爲了自己手裏或者說遠方資本完全掌握的那家地產公司???

    說起這個,方遠可是有點警覺了。

    畢竟這家地產公司,可關乎著另外一個暴利巨獸來著!

    丁權!

    丁權這說法,可能有一部分人覺得陌生。

    但如果是看過前世那部《竊聽風雲3》的,應該就不會陌生了!

    那是自67年的六七暴動後,加上港英正府在70年代爲了發展新界,得到新界居民的支援,所以在72年12月頒佈實施的一項政策。

    政策規定了年滿18歲的,父系源自1890年代新界認可的鄉村居民的男性港島原住民,每人一生可申請一次,於認可範圍內,建造一座共3層高(27呎/8米多),單層面積不超過700平方呎的丁屋,且無需向正府繳付地價!

    雖然當時的港英正府也制定了《限制買賣轉讓條款》,但規定裡只是說明擁有丁屋或者丁權的原居民想要出售或者轉讓給非原居民的話,需要向正府申請補償地價,並取得地政方面的書面同意,纔可進行。

    這看似是條限制是不假,但因為補償的差價遠沒有地價或者說房價那麼誇張,所以中間何止是有利可圖!

    哪怕到了1987年,港英正府再次把條例作出修改,增加了丁屋及村屋需取得由地政處發出的豁免紙後纔可興建的規定,但這種限制,其實懂的都懂,並沒有太大的卵用。

    哪怕是前世到了港島迴歸之後,因為政策的原因,丁權和丁屋制度,依舊還是合法的。

    當然上面的說法太複雜,簡單來說。

    就是擁有丁權,就可以免費佔用一片土地,自費建一棟不超過8.23米高的三層小樓,且每層面積大概在65平方左右!

    合計三層總面積大概兩百平!

    這玩意兒乍一看,好像沒什麼特別的,但問題是這特麼的佔地是免費的啊!

    而且一個丁權看似只能免費佔用平面65平的土地,但因為丁權是可以轉讓和出售的,這十個丁權,百個丁權,成千上萬個丁權那?

    那是什麼概念?!

    事實上有關丁權丁屋、房產這方面的一些大體情況,前世的《竊聽風雲3》裡也講的算是明白了。

    總之一句話,就是這玩意兒裡,有暴利可圖!

    當然了!

    以上說的只是前世的情況。

    而這一世或者說這個世界,情況又略有不同了。

    雖然丁權和丁屋也都存在,不過相比前世,還是要差了一些的。

    允許籌建的高度沒什麼變化,但單層的面積卻從700呎也就是65平米縮減到了60平米左右。

    當然位置也不在所謂的新界了,畢竟這個世界可沒新界之說,而是在明珠島三大區域的北界。

    不過真要細究,其實北界和前世的新界也沒啥區別,只是區域相比前世大了大概三成。

    畢竟這個世界的明珠島,本身也比前世的港島要大了差不多三四成了。

    好吧,這些屬於題外話了。

    總之這個世界的丁權,依舊是相當暴利的存在!

    而早在七十年代,方遠其實就惦記著這件事了。

    畢竟他前世可是看過《竊聽風雲3》的,對丁權這種極端暴利的存在可是印象深刻!

    為此他當年專門跑來港島一趟,透過婁家的關係,又用婁家打掩護,弄了一家公司,透過貸款等等各種手段,籌集了一大筆資金,拿下了差不多一萬個丁權!

    要知道這還是佔着72年政策剛下發的光,那時候物價便宜,加上有不少人太愚昧,還不明白箇中的暴利。

    再加上當時72年的北界還是窮,真的算是窮鄉僻壤,有個萬把塊都算是大錢了。

    所以愣是讓方遠給撿了漏了!

    不像後來,特麼的一個丁權漲到了幾十萬甚至更高,簡直要人命!

    可就算如此,一萬多個丁權也足以讓人眼紅了!

    後來也是因為這件事,婁家父女才遭了不少生命威脅,最終還不得不舉家搬到了國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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