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醉漢
祝你一路順風。”
少年的聲音低不可聞。
可是孟秀敏銳的捕捉到了這幾個音節,她起了玩心,壞笑道:“你說什麼?風大大我有點聽不見。”
少年惱怒的瞪她:“你好壞哦!你以前可不會這樣子的!”
這句話猝不及防的擊中了孟秀心底最柔軟的一部分。她不禁喃喃自語:“是嗎?”
她以前,不這樣嗎?
是了,剛重生歸來,她滿腹的都是算計和報仇,不相關的事絕不多接觸多發言。那是什麼時候,她的情緒又變得豐富了呢?
腦海裏閃過一道站姿永遠沒個正行說話痞裡痞氣的身影,她若有若無笑了下:“這樣不好嗎。”
少年看著她,說:“好。”
孟秀沒了玩樂的心思,對著少年笑了下:“那我:-D走了,希望以後還會見面。”
孟秀快走到門口,只聽扯糖果紙的的少年微微拔高的聲音:“我叫朝陽,朝思暮想的朝,太陽的陽。”
孟秀轉頭:“為什麼忽然想告訴我你的名字?”
朝陽的眼睛半眯起來,像是最珍貴的寶石,閃發著純粹的光:“你不是說希望以後會再見嗎?一定會的!我告訴你我的名字,怕到時我站在你面前,你認不出我。”
孟秀笑了,笑容甜而軟:“我知道了。我叫孟秀,孟母三遷的孟,一枝獨秀的秀。”
朝陽對她揮揮手。
十七歲的少女,輕盈的身姿就消失在了金燦燦的朝暉中,隱沒在了雲照四海的晨光裡。微風穿過門吹在人的臉上,帶來一陣甜膩膩的糖果香。
上輩子的孟秀永遠不知道,她也曾是哪個男孩的一整個青春過。僅僅是一面之緣,緊緊是一句關切的問語,就被記住了好多年。
朝陽關上門,回了裏屋,坐在用木頭搭建的桌子旁,從抽屜裡拿出了用攢了好久的零花錢在那個賣文具價格抬的超高的精品店挑的最漂亮,紙面印的最精美,從未開啟過的日記本,又從筆筒裡抽出一支黑筆,在紙上徐徐寫道:
我叫朝陽,朝思暮想的朝,太陽的陽。母親說給我取這個名字的寓意是比如初升的太陽,朝氣蓬勃、代表新生。“陽”代表的是光明,有光明就代表希望。叫我在未來的日子裏,勇往直前,而母親說的這樣,我從未做到過。
母親說,我出生是個意外,不在她的計劃之中,但是既然上天把我安排到了她的身邊,她就好好對待。家裏不好,父親常常出去賭博輸光了所有陪嫁,讓這個家更加搖搖欲墜。最後,母親落得個操勞猝死的結局,父親也天天喝酒渾噩度日,直到哪天,失蹤了。
我從未看過光明,因為我的家糟糕成了這個樣子。值到有一天,我遇到了你。那麼一個小事情,對你可能只是湖水微風,根本沒有注意。可就是這麼一件小事情,我銘記你於心裡好久。
那天,我偷跑出家去街上玩,有人想搶我的狗。那怎麼行,那可是陪我長大的夥伴。後來,我被那人欺負的很慘,我咬了他,他也指著我鼻子罵我是狗。就在這時候,你出現了。你穿著乾淨的校服經過,蹙著眉對那人說這樣做不好,那人被學生說的羞愧,沒多言的走了。你還從口袋拿出了一塊糖,說這個糖很甜。你還問我喜歡嗎,我說:我最喜歡的就是吃糖了。抱歉,我撒了謊,其實我一點都不喜歡吃糖。那種甜膩膩的東西女孩子才喜歡吃。
我想還見到你,跟你說有事情可以來找我幫你,於是還撕下了我衣服一角寫了我的住址。我心中是期待你得到來的,也知道你不回來。因為,我住的是平民窟啊。
令人意外的是,某一天,你真的來了,在我快要遺忘你的時候,你出現了,讓我重新記起了你。我怕我的欣喜會嚇到你,於是本能的裝作很嫌棄的樣子,但是你要知道,那不是我的本意,我很樂意歡迎你的呀。
你是來找我幫忙的,讓我去搶一個女生的東西,我不知道你身上發生你什麼才讓你都有求於我了。我想多幫你一點,打架我不太會,但是我很抗揍。可是你說,就這麼簡單。我有點失望,但是這點小事還是全力以赴的幫你做到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