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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毛驢的三個“窩”裡都收集到他的毛髮和體屑,經DNA比對,牆壁上的腦漿和汙水溝裡的指尖皮肉都是屬於小毛驢的。
這個不知來自何處、不知父母是誰的小流浪漢、油滑少年,就這樣從人間永遠消失了。終其一生,他都是社會邊緣人,社會給他的是貧窮和殘酷,他回饋社會的是冷漠與仇恨。
腦漿是噴濺到牆上的,可以想象出兇手當時用盡了全身力氣,出手極度兇殘,暴露出非要置小毛驢於死地的決心。而那一小塊指尖的切口平整光滑,是被銳器在瞬間削掉的。如果這兩處創傷出自於同一件兇器,那麼兇手使用的應是剁肉刀、斧頭之類的較沉重的利器。無法判定準確的作案時間,大概範圍在七十二小時之內。
此前,大董和小葉的遇害現場僅發現被掩埋的血跡,而馬三、傻寶和儲波的失蹤現場沒有任何物理證據,只有小毛驢的被害現場出現了微量身體組織。也就是說,兇手在殺害小毛驢時出手更加兇殘,而且遇到了頑強的抵抗。
這是不是意味著小毛驢已有防備,知道兇手遲早會找上他?
在案情討論會上,偵查員們達成了幾點共識:
一、殺害多名流浪漢的兇手是同一人,可以併案偵查。兇手為男性,青壯年,有接觸流浪漢的機會,社會階層不會太高。
二、兇手有搬運屍體的交通工具。大董和小毛驢的被害現場都是泥濘地帶,如果有高檔機動車出現,會比較乍眼,很可能引起別人的注意和懷疑。尤其是小毛驢遇害的那條衚衕,十分狹窄,機動車無法進入。所以兇手轉移屍體的交通工具應該相對低檔,體積相對較小,處於較偏僻髒亂的環境裡不易引起別人的注意。
三、兇手有處理屍體的特殊方式。雖然暫時還不知道兇手從什麼時候開始作案,一共作過多少起案子,但是就目前已知的案件而言,尚沒有任何一具屍體或者屍體殘骸被發現。能夠不留痕跡地處理這麼多具屍體,兇手一定有極特殊的手段。
四、兇手的作案動機不明。小毛驢編造謊言誣陷二虎子,這使得他的誠信度大大降低,當然,他之前的誠信度也不怎麼高。加上他自己也被害身亡,使得偵查員們愈發懷疑兇手竊取流浪漢身體器官的合理性。
許一帆認為,如果真的有一個有相當規模的、醫療條件完備的地下人體器官販賣團伙,這種殺害流浪漢的犯罪手段就顯得過於低劣。而且楚原市內如果活躍著這樣駭人聽聞的犯罪團伙,公安機關也絕不會一無所知。所以基本可以確定,小毛驢的證詞是在誤導辦案人員。
兇手的作案動機成謎。
普通兇殺案,作案動機不外乎情殺、仇殺、報復殺人、謀財害命等幾大類。如果細分,就有政治、財物、性、報復、自尊、友情、妒忌、戲虐、恐懼、好奇等十餘種動機。而在這起系列殺人案中,兇手的作案動機非常模糊,無法依據上述動機作出合理解釋。
由於幾起兇殺現場都未留下兇手的蛛絲馬跡,案情的偵破工作似乎一時無從著手。許一帆建議,尋找系列兇殺案的共性,作為案件的偵破方向和突破口。
據我們目前掌握的情況,被害或失蹤的流浪人員中,大董、馬三和小毛驢都有前科劣跡,馬三和二驢子有小偷小摸的惡習,而大董則喜歡偷竊和收藏女人內衣。另一名失蹤流浪漢儲波,雖然沒和我們照過麵,卻多次作為反面形象上過報紙,新聞裡說他雖是大學畢業生,卻從未工作過,整天混跡於網咖,偷竊、詐騙、勒索,劣跡斑斑。
這幾個人在流浪漢群體裡也是臭名昭著的。而他們相繼被害或失蹤,是否和他們的劣行有關呢?或者說,兇手是否並非一味地濫殺,而是有選擇地除掉那些有前科劣跡的流浪人員?
經許一帆指派,偵查員們兵分三路。一組由二亮牽頭,對大董、馬三、小毛驢和儲波失蹤前的活動範圍、接觸人員、違法行為進行深入調查,尤其是這幾個人共同接觸過的社會閒散人員、青壯年男子,必須查清其是否有作案時間和作案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