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蠱蟲之毒
想了想,我還是決定盡力一試,百分之一的機會也還是機會,就看他的造化了。
首先要做的當然是止血,我身上並沒有帶揹包,除了一把防身的手術刀外沒有任何工具,好在這裏是山林,止血的草藥應該不少,至少白天的時候我就見過不下十七八種,此時用手電四下裏照了照,身旁不遠處就有一叢蔓藤,藥名“血藤”,因其漿液血紅而得名,它的漿液便有跌打止血的功效,每年都會有藥農進山採集創匯。
我用手術刀將這傢伙的襯衣割下一片,打算用它去接些血藤的漿液然後包紮在傷口上,但當我的手指接觸到他身體上的血液的時候,這些血液卻象是活了過來,竟是避開了我手指接觸到的地方……
我猛地一怔,將手掌舉到眼前,一股釅醋的酸楚氣味衝進鼻子裡……腦子裏如有一道閃電劈過,我瞬間就想起了真經上面記載的一個真實案例……
正是傳得神乎其神的包龍圖夜審烏盆案。
包拯實際上當時只是抓到了幾名嫌疑犯,但並沒有能讓真兇認罪的證據和把握,於是包拯便借用了一具燒焦的死屍,對外宣傳是已經將死屍還原,接下來就是讓死者開口指認真兇。
包拯將嫌疑犯逐一單獨與屍體關在同一間黑屋裏,讓嫌疑人自己與屍體對質,並且明言屍體的鬼魂會自己指認出真兇。
包拯無疑還是一個心理學上的高手,命人將黑屋模擬的成案發現場,裡面滿是血汙,擺上焦糊的死屍,營造出一種陰慘慘的氣氛,加上當時那種因果輪迴生死報應的社會共識,很有一種沉重的心理壓力。
事實證明效果好得出奇,輪到真兇被關進黑屋後不到一個時辰便被嚇得大小**,瘋狂撞門要求認罪伏法。
兇手的身心當時是崩潰的,痛哭流涕地控訴自己被死者靈魂以彼之道還施彼身痛加折磨,活生生經歷了一次又一次被分屍然後再被燒成盆盆罐罐的非人經歷,生死兩難,求大人用狗頭鍘把自己一鍘了之,好過受那無窮無盡的酷刑……
由於事情經過太過於離奇,以至於包龍圖夜審鬼魂的故事傳得朝野皆知,真相則只有包拯將之記載到真經之後,道門一脈才得以知道。
究其原因主要功勞便在於“頭七蠱”這味奇藥上面。
頭七蠱並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藥劑,它是一種蠱蟲,藥物只是這種蠱蟲的催化劑,把它們從假死狀態中恢復並進入到屍體身上重新繁衍生長,道門之所以並不將這種奇藥外傳,主要就是因為這類蠱蟲若是進入到活人身體裡會產生種種詭異的幻覺,會誘發出內心深處最隱秘的所思所想付諸行動,因此才嚴禁外傳。
用現代醫學來解釋的話就是某種急性類病毒微生物(蠱蟲)感染活人後,會造成人體的內分泌、電解質失調、神經功能紊亂、腦子裏的多巴胺區瘋狂痙攣,產生嚴重的認知障礙和非現實幻覺。
好一個黑老包,好一個“頭七蠱”!
我恍然大悟,終於明白了這些傢伙的死因,同時也停下了手,真的沒救了!
這些蠱蟲若是進入屍體,經過大量繁殖後會在十四五個小時裡面因為消耗光屍體裡特殊的營養物質便會大量死亡,最終完全消亡,所以一般只要將屍體掩埋火燒甚至置之不理只要沒有人觸碰都不會造成擴散。
並且這種蠱蟲的剋星正是醋,沾之即死,所以使用的時候一定要先在手上塗抹濃醋,塗抹上蠟油也能有效地隔絕。這就是為什麼當我的手掌接觸到血衣的時候,這些蠱蟲會自動避開。
“頭七蠱”不能直接接觸面板,若是接觸到面板,這些肉眼看不見的小蟲就會蜂擁而入,在活人身體裡面瘋狂繁殖生長,導致身體失衡引發種種醜態。
若是不幸中招,就必須不斷地內服濃醋,並且將人浸泡在溫熱的濃醋裡面一到兩個小時才能將蠱蟲驅逐到體外並殺死,過程自然十分痛苦。
事情已經很清楚了——這幾個兇徒在移動屍體的過程中沾到了蠱蟲,經過這長時間追逐之後蠱蟲發作,不出意外地產生了幻象,在幻象裡面這些傢伙爲了不讓我有逃脫的機會便十分狠毒地直接開槍,幾個傢伙你一槍我一槍朝著以為是目標的我實際是自己人的身上狂射,如此近的距離,又是槍槍朝著要害招呼,當然是無人可以倖免,全都死在了自己兄弟的槍下。
這個時候紅頭髮已經頭一歪,雙腿抽搐了幾下便失血過多死了,絡腮鬍子也已經氣若游絲,我也無能為力,只能默默地站了起來,看向木屋的方向。
耳邊傳來夜風吹過林海的嗚嗚聲,黑暗的方向裡彷彿有冤魂在哽咽。
這世上到底有沒有鬼魂我不敢說,但這些傢伙如果不是作死地把屍體找出來並且要毀屍滅跡沾上了蠱蟲的話,肯定就不會死。
這算不算因果迴圈善惡有報?
看了看深邃的天空,我拿著紅頭髮的手機拔了出去。
“林叔叔你好,我是夏末……”
接著我便將事情完完整整地跟林隊說了一遍。
“好小子,有種,叔現在已經到了半路了,很快就到。”電話那頭傳來硬邦邦的笑聲,就跟一柄鐵錘敲打在燒紅的鐵胚上火星四射似的,雖然是黑夜寒冷,聽在我耳裡卻有一種分外溫暖安心的感覺。
並且從他的話裡面我也聽出了,雷老虎已經脫險並且已經與林隊交過底了,不然林隊也不可能現在正在朝著我這裏趕來。
我知道自己安全了,林隊的資歷比起雷老虎還要老,是個恩怨分明疾惡如仇的人,他早年一直在邊防武警部隊出任務,因為一次任務中衝動打死了幾名毒梟這才轉業回地方,原本是分配到法院系統當法警隊長的,被雷老虎得知後挖到刑偵支隊。
以林隊的性格和脾氣自然是跟雷老虎臭味相投,兩人搭檔破了不少大案要案,多年一起出生入死,兩人關係鐵得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