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造偽證!
範衝終於發現了不對勁,於是直接開口說了這句話。
“範小子,難道你沒有發現你今天有點不對勁嗎?”
白啟也不廢話,隨即開口對範衝說了這些。
“我沒有不對勁啊……我覺得我挺正常的。到底是怎麼回事兒?”
本來就好奇的他在聽了白啟說的那些話之後更是不知所措起來。
“怎麼說呢,就是今天的你多多少少有些興奮,知道了不?我們兩個人都挺好奇的,從你給我打電話的時候就能感覺出來,再到現在也是。”
白啟一邊對範衝說著這句話,一邊看了幾眼文濤。
文濤趕忙點點頭示意剛剛的白啟說的這些話都是正確的。
“應該……應該沒有吧。我覺得我挺正常的,肯定是你們誤會了。”
“你小子還想瞞著我?說說看吧,今早發生了什麼有趣的事情?”
“哎呀,沒有啦!我真的挺正常的!”
範衝多多少少有些不好意思了,撓撓頭皮轉身開口說了這句話。
“我反正是不信你說的這些,就是不知道文濤相信還是不相信。”
文濤是真沒有想到這個問題能被白啟拋到自己頭上來,聽了他的回答之後文濤頓感手足無措,支支吾吾地說了半天也沒能說出來個所以然。
“我……我也不相信!”
終於支支吾吾的話語連成一句話,說完了文濤也安靜了。
此時的他正低著頭盯著自己的腳尖看呢,不敢抬頭看範衝臉上的表情。
而範衝則是陷入到了沉思之中,不是他不想說些什麼,而是在回憶著今早究竟發生了那些事情。
想不起來的他只能把早晨起床到現在的所有事情都數了一遍。說完之後還不忘記盯著白啟看了幾眼。
“看樣子應該是沒什麼問題啊,難道說是我猜錯了不成?”
“或許真的是您搞錯了,白老哥咱們還是不要再浪費更多的時間了,您看這馬上就七點半了,多說還有半個小時……”
經過範衝這麼一提醒,白啟也不敢再浪費更多的時間了,趕忙發動車子,朝著法院的方向駛去。
當三個人趕到開庭室的時候,李周早已經等候多時了。
看著慌里慌張的三個人,他呵呵一笑,衝着站在前面的範衝翻了個白眼。所有的鄙夷在他的眼神中表現的淋漓盡致,雖然沒有開口言語,但能看得出來,他這是瞧不起三個人。
範衝也沒打算和他有他多的糾葛,當然了該解決的事情還是要解決一下的。
八點一到,法官宣佈開庭。
“首先請被告律師發言。”
法官敲了一下法錘,同時轉身看了一眼白啟。
白啟不慌不忙地走到發言席,拿出自己早已經準備好的稿子放在前面,清了清嗓子開始了他的敘述。
“我方委託人範衝,於六月二十日在解放路與八一路交匯處發生交通事故,被告方李周李先生駕駛凱迪拉克一車與我方產生碰撞,我方委託人跌倒在地扭傷腳壞,而被告方卻要求我方賠償五千元修理費。事情經過就是這些,現在我方提出訴求,要求被告方當庭賠禮道歉並且賠償損失共計五萬元。”
“我的陳述到此為止!”
說完這句話,白啟拿起放在桌子上的檔案回到座位上。
“請問被告方的律師要不要發言辯護?”
要不要?當然是要得了!自己花了大價錢找來的律師,目的就是爲了將自己的損失降到最小,怎麼可能不需要辯護?再說了自己的這個律師不比白啟差,這樣一來也能搓搓白啟的銳氣。
李周請來的律師不慌不忙地走上發言席,環顧一週之後纔打算做詳細的陳述。
“事情並非原告律師所說,原告範先生之所以與我方發生碰撞,是因為其闖紅燈並且未佩戴安全頭盔。”
“根據法律要求,騎車需要佩戴頭盔並且遵守相關的交通法規,可是原告不符合任意一個要求,所以我覺得原告的發言是無效的,同樣他們的索賠要求也是無效的。”
白啟還真是沒想到李周請來的律師會當庭說這些話,剛剛自己故意擺著闖紅燈這件事情不說,目的也是十分簡單的,就是爲了引導他們說出來這句話。
這樣一來他們就等於是造偽證!
“那請問原告律師還有沒有要補充的?”
“有!請稍等,我這裏有份資料麻煩請大家看一看。”
一邊開口說著這句話,白啟一邊走上臺去,拿出早已經準備好的硬碟連結在公用大螢幕上,點選播放鍵之後整個法庭安靜無聲,包括下面的出庭人員都盯著大螢幕看呢。
大螢幕上播放的影片很短,但鏡頭很多。一共分為三個鏡頭,分別是路口的南北攝像頭、東西攝像頭和路口附近一家商鋪的攝像。
影片經過慢放處理了,所以紅綠燈的變化一目瞭然。
影片不是很長,一共三十幾秒鐘。
播放完了,白啟將硬碟拔下來,走到發言席開口說道:“我相信大家都看清楚了吧,我方並沒有闖紅燈,是在綠燈亮起的那一科才發出的。我認為被告方所說之話是刻意製造偽證,應該追求其律師的法律責任!”
坐在一旁的李周大驚失色,他真沒有想到白啟會提供這種證據。
當他轉過身來看向自己請來的律師的時候,才發現王律師的臉色都變了。
“李先生,當時你不是告訴我他們闖紅燈才導致了這場事故嗎?怎麼到最後又變成了你闖紅燈?”
王律師小聲地開口說完這句話之後便沒有再接著往下說些什麼,而是默默的盯著李周看,似乎是在等著他接下來的回答。
“我……我記不清了!”
“這可不是記得清記不清的問題,我的前途算是被你毀了!”
“另外,我們之所以索要五萬塊錢的賠償,也是有依據的。我方騎的腳踏車為知名品牌喜德盛牌最新版本山地車,官方售價八萬五千元。僅僅修理費就花費將近三萬餘元。還有便是傷情鑑定報告我們也有,證人也有……請問被告方律師有什麼補充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