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血屍
沒等三人做出反應,這一男一女率先出擊!
男子橫空出躍,女子順勢滑鏟。
說時遲那時快,二人完美配合一人用劍抵住了眉心,一人有劍頂住了腹。
二人同時蓄力,不給他反抗的機會。
“砰!”
再一次被擊退,眾人連將傷到他都費勁,這對男女竟然毫不費力。
剛說完,只見他雙臂猛地橫劈,一道強力的衝擊力貫穿著眾人的身體。
好在那男子高大魁拔,紋絲不動,那女子被吹飛。
江北見到,左腳點地,以自己身體為主力,接住了她。
“沒事吧,那是什麼東西?”
女子看了一眼江北頗有稜型的側臉,又看向了自己丈夫和那東西對峙。
“他是鬼界的滋生物,殭屍...”
說完,女子衝上前去,左手縮回無名指、小拇指和大拇指。
其餘的手指在劍身處一劃過,嘴裏唸唸有詞。
夜幕之下,寺廟裏迸發出一道靚麗的火光。
只見那女的劍刃和劍身充斥的火焰。
“唰唰~”
“不起作用!”
正常來說,這充斥曼火之物的寶劍,擊打在殭屍的身上,他會發出慘叫。
眼前...“這已經不是毛屍了...”
女子大喝著,“煉!”
男子聞聲回頭,像是已經明白了什麼,縱身向後一躍,與殭屍拉開了距離。
“火與刃竟已對其免疫....第二式!火與鋒!”
男子伸出食指和中指,放在嘴前。
只聽見微妙的,“咯吱”一聲。
鮮血涌出,男子將手指置放與劍身的末端,向劍尖處一滑,嘴裏唸唸有詞。
原本黯淡無光的寶劍,立刻被紫色的火焰圍住。
女子這邊,在懷裏掏出了一把紫色的土壤,撒在了劍上。
“砰”的一聲,赤紅色的光輝也轉換成了紫色的火焰。
身後的江北見到,這可比我黑色火還颯啊!二人行路同樣的動作,箭步踏前方,提起寶劍。
殭屍也迎合著二人的進攻。
黑夜中,風與火交加,兩處鋒利的劍尖刺穿了殭屍的身體。
江北等人不能就這麼看著,剛要前去補刀,只聽見女子大喊,“別過來!”
仔細聽!什麼聲音?
是火焰熄滅的聲音!
“不好!”
二人迅速拔出寶劍,同時向後空翻,與其拉開距離。
低頭一看,火焰被熄滅,劍身已經氧化得發黑。
“煞血...已經達到血屍的境界了...”
男子大皺眉頭,握緊寶劍。
殭屍趁機襲擊二人。
“砰”
一把金光四射的劍刺向了殭屍,又飛了回去。
江北的手掌置於眉心之間,用靈意控制著撼天劍。
二人相互對視一眼。
男子立穩重心,瞳孔竟由黑轉為金。
毛屍,是鬼界最初級的小卒,汲取一些家禽的血,在半月食之下修煉一百八十一天,拋去全食和大小月食之日,上下兩年即可煉成乾屍。
在陰之庇護,月光的照射之下,體內汲取的家禽之血,慢慢乾涸,全部供養自己的骨骼,能擁有鋼盾堅壘的身體,其為乾屍。
煉就乾屍,在體內沒有一滴血的情況下,必須在三年內,吸乾十五個少女,沒三年輪迴一次血液,若沒按時修煉成功,則永遠徘徊在人界,無法返回鬼界。
然後在人為或者大自然的形成的極陰之地繼續修煉,要避免月光。
一年的時間僅能淬鍊一位少女的血。
十五年後的飛昇即可成為“血屍”。
顧名思義,其血可滅百火,唯獨懼怕真神的三昧真火。
史錄記載,三昧真火的功法僅有東海龍王三太子和齊天大聖所掌握,後秘籍流傳於人界,不知去向。
“煉”即男子,是習得三昧真火第三重的佼佼者。
練紮起馬步,氣走丹田,過於脊柱。
雙手無名指鬆解,大拇指要緊繃。
深吸一口氣,置於內脈,一股暖流在丹田內遊走。
只見煉深吸第二口氣,置於口腔中,與內脈的氣體相連,引出丹田的暖流。
煉的流金瞳孔死死的盯著眼前的“血屍”。
“三昧真火!第三式!星火燎原!”
“砰呼!”
剎那間,寺廟火光四射!火星漫舞飛天!
那三昧真火如同全力加速的火車,橫衝直撞,沿途燒燬了一切,直奔那“血屍”襲來。
即便沒面對那三昧真火,也能感受到無比的熾熱。
“呃呃呃!”
那“血屍”發出慘叫,不過煉可絲毫沒有停下來的意思。
邪惡不滅!真火不滅!
許久,那血屍化為灰燼,微風襲來,吹向天邊。
煉取消施法,並立刻屏住呼吸,這是因為防止火焰迴流。
“呼~”
煉撥出一道蒸汽,轉身看向江北等人。“三位為何想不開,要來此極陰之地啊。”
“我們只是路過這裏,天色已晚,想在此借宿,看得出這裏荒無人煙,,沒轍纔出此下策。”
煉點點頭,指了指身旁的女子,“她叫鑄,我夫人,我們倆是春成莊人稱古兵雙煞的。”
江北等人雖說沒聽過,但是也要微笑面對。
很快,煉得笑,竟然比自己還有熱情。
“二位,我們各取所需可否?”
江北的笑容僵住了,我們能有什麼你們用的?
“你們需要什麼...”
只見鑄指了指江北身後的千里馬。
“我們需要一匹馬,要去這無歸村重新鍛造一下我們的兵器,作為報答。”
鑄在懷裏拿出一個玉佩,並且用手指了一下南部。
“一直往前走就是春成莊,到那裏去找一家叫鴻招酒樓的地方,把這個玉佩交給掌櫃,他們會為
你們提供吃和住,直到你們離開為止。”
有這等好事!江北眼前一亮。
剛要開口,便被楚鳳否決了,“實在抱歉,我們不是一路人,這馬兒是一人一隻的。”
煉和鑄對視了一眼,二人從春成莊來到這,竟用了一天的時間,沒辦法,二驅,不可能比得上四驅。
江北才反應過來,這兩人要借自己的馬,去拜訪惹過禍的村子,如果借了,被當地村民認出主子
是我。那這波多少沾點找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