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凌天劈腿了!始亂終棄的渣男
阮小夕急了:“如果你們還不說,磨磨唧唧的,那就趕緊走吧!”
她說著,就要往外推。
班長好像沒辦法了,才為難的遞過手機,說道:“你自己看!”
手機裡是一條熱門逗音,標題是:“冬奧冠軍白冰冰的男友,竟然是超級大帥哥!一個有特殊愛好的男生!”
影片中的人正是凌天,一張俊逸的臉上,還帶著四個紅唇印!
阮小夕一愣,這個白冰冰怎麼跟凌天扯上了關係,還成了有特殊愛好的男生!
睡覺前,自己跟凌天還恩恩愛愛,甜甜蜜蜜,難捨難分,睡醒一覺他就成了別人的男友?
世事變化可真大啊。
丹丹見她直接愣在了原地,擔心的問了句:“小夕,你被拋棄了,真的沒事嗎?”
發生了這種事情,班長內心深處幸災樂禍,可表面上還得裝出同情,真是難受。
“是啊小夕,人會變的,你挺一挺就過去了。人生的路還很長,還有別的男生愛你。”
雅雅張開嘴也要說點什麼,卻被阮小夕截住了:“你們都別說了!”
“你看他臉上的紅唇印,典型一個渣男,放著你這麼好的女孩不珍惜,跑到意國沾花惹草,太過分!”
“就是,小夕,以前你珍重他,可現在知道他的為人了!你還是回頭看看班長,他多麼好的人!”
他們嘰嘰喳喳的,像討厭的麻雀一樣煩人,阮小夕皺著眉頭勉強忍了半天,直到他們的聲音告一段落了,這才說道:“我吻的。”
“啥?”幾人沒聽明白,齊齊的望過來,眼睛裏都是詢問。
“我說,凌天臉上的唇印,是我親的。”
房間內立刻安靜了,幾人都在琢磨這句話的意思,還有真實度。
凌天不是去意國比賽了嗎?
阮小夕在此地實習,他們相隔萬水千山,你說這是你親吻的,特麼的當咱們是傻蛋?
誰會信!
幾人不約而同的認為,阮小夕被刺激的神經出了問題,開始臆想了,分明是白冰冰的唇印,她硬是往自己身上扯。
唉,可憐的女生!
班長上前一步,就要抓她的手,想著給予她一些溫暖和愛,應該可以治癒她的心傷。
可阮小夕快速的往旁邊一躲,他的手當時抓空,尷尬的停住。
雅雅和丹丹不由自主的低頭,她們可不敢得罪他,掌握著“生殺大權”呢,實習期間的優和差,全靠他的點評!
“凌天臉上的唇印,真的是我,你們如果要說的是這件事情,那好我知道了。”
“你們放心,凌天是我一個人的老公,他的心裏只有我,同樣,我的心裏也只有他。我們這輩子都不可能分開,更不可能相互猜忌,好了,”阮小夕毫不客氣的說完,一指門的方向:“你們可以走了。”
班長又氣又羞,巴巴的跑來,希望可以讓阮小夕看透凌天的真明目,從而取代。
可現在看來,夠嗆,阮小夕這個臭丫頭,堅定不移的相信,凌天對她的愛。
“砰!”
他還沒來得及轉身,就被阮小夕一把推了出來,接著,雅雅和丹丹尖叫著也出來了。
門立刻被關上。
看著緊閉的房門,幾個人面面相覷,尤其是班長的臉紅一塊紫一塊的,好像被硬生生打腫了一樣。
他的胸脯起起伏伏,塞滿了憤懣和惱怒,就像鬥敗的公雞一樣。
好半天,他才狠狠的吐出幾個字:“走!”
雅雅和丹丹灰溜溜的跟在後麵離開了。
房間內,阮小夕的臉色沉了下來。
雖然她知道凌天臉上的唇印是怎麼回事,但扯上白冰冰,這就不美好了。
開啟逗音,搜尋白冰冰,果然,幾乎所有的資訊都跟凌天有關聯。
而凌天的形象也變了很多,以前都是正面地、積極地、讓人欽佩的,可現在,卻成了始亂終棄。
沒錯,就是始亂終棄的渣男。
上次幼兒園婚禮的事件,他透過超級棒女生的舞臺,已經向大眾解釋清楚,心中愛的只有阮小夕。
而擁有著許多身份的她,早已透過奶茶妹、校花天后、連鎖奶茶等頭銜獲得了幾百萬的粉絲。
這一對棒棒噠的CP,看上去堅不可摧的情侶,怎麼也出現了危機?
凌天竟然劈腿了!
人的本能就是同情弱者,這樣一來,阮小夕就成了楚楚可憐的被拋棄者,凌天則是不折不扣的腳踏兩隻船,讓人討厭!
幾乎一夜之間,在種花國的網民心中,凌天成了反面教材,雖然新女友是個冬奧冠軍,也阻止不了悠悠討伐之口。
阮小夕心有餘悸的看著網路上的攻擊,真為凌天擔心。
就在這時,她的手機響了,是葉萱彤打來的。
“小夕,告訴你一個好訊息,咱們的新書面市了!”
“《願意春風守護你》?”
“沒錯,就是這本書。現在,我需要你們的幫助!”
半小時後,葉萱彤開車來到鄉村門診,接了阮小夕來到鎮上的小飯館。
她們好久沒聚聚了。
阮小夕一坐下,就迫不及待的要看書,這可是按照自己的故事寫的,好期待!
葉萱彤從包裡拿出一本封面很精美的書,遞過來。
一個高大帥氣的男生,正滿眼憐愛的看著被壁咚的小女生,猶如受驚的小鹿一般的看著男生,驚豔的小臉上表情很豐富。
男生和女生的相貌,跟凌天兩人很像,只是經過美化後,更加的無可挑剔。
“怎樣,這個封面不錯吧!”葉萱彤讚許的說道:“這可是我親手設計的,主編相中後就用了,是不是美翻天?!”
“你親手設計的?厲害厲害!”
阮小夕誇讚著,然後翻開第一頁,幾行娟秀的小字,出現在眼前。
“前世我已經錯過,今生,我會珍惜。”
“我的心裏,只有阮小夕一個人。”
“有個女生,前世就已經愛我了,如果按照時間長短來評判,她無疑是最愛我的人!”
阮小夕看到這幾句話,眼睛不由得溼潤了,那個傻瓜一夜之間奔跑兩萬千米,從意國到種花國,就是爲了救自己!
雖然,自己解決了麻煩,但他的這份深情,卻深深的鐫刻在心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