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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章 謗詩風雷

    “大宗師,既然學生所受冤屈已經洗明,是否應該當眾恢復學生功名?”

    李士實深深吸了一口氣,該來的還是來了。

    實際上,他早就在想這個問題。

    想要恢復功名?

    不可能的,這輩子你都不可能的!

    當然,別人可不這麼想,劉大侉子眉飛色舞,見到文官吃癟,這貨比誰都高興。

    李知府愁眉苦臉,換了是他,實在想不出什麼理由拒絕方唐鏡這個合情合理的要求。

    廣大的吃瓜群眾除了佩服還是佩服,方唐鏡這小王八蛋硬是要得,怕是死人都能讓他說活了,天上的鳥兒都能讓他騙到掌中,人和人的差距咋就這麼大呢?

    夢之隊諸人深覺駭然,他們明白,方唐鏡那些話可不是隨口就能說得出來的。

    之前的那些話,涉及到《大明律》《大浩》《欽定律要》《皇明祖訓》,每一部都是洋洋灑灑上百萬字的大部頭,平常人不要說記住,就算是看一遍都不知要花費多少時日。

    方唐鏡竟然能信手拈來全不費功夫,這份記憶力和心算能力,當真使人望塵莫及。

    難道這世上真有活書庫?

    如徐鵬舉和朱胖子之流都是呆住了,這還是人麼?

    方唐鏡說的那些個律法,名字他們倒是知道的,也曾看到過實物。

    每一部都是浩浩蕩蕩數十卷,光是記目錄就讓人痛不欲生了。

    這位方朋友倒好,連內容都記得清清楚楚,真真是嗚呼哀哉,非人哉!

    所有人都以為方唐鏡功名恢復在即,這是毫無懸念的事情了。

    然而,下一刻,李大宗師的回答就又讓所有人都目瞪口呆起來……

    我……去,還可以這樣操作的,官字兩張口,果然是怎麼說怎麼有理。

    “方唐鏡,雖然你洗雪了毆打小侯爺的罪名,然而你終究是打了人,此時那被打之人在何處?本官尚需時日發下海捕文書才能將之緝拿歸案。只有取得了此人口供,方能證明你之清白。故而此時不能只憑你一面之詞就定下此案,否則,豈不是視朝廷律法如同兒戲?”

    這……怎麼可以這樣!

    薑還是老的辣啊!

    李大宗師一席話,滴水不漏,於情於理於法都是面面俱到,讓人挑不出半點毛病來。

    審判是有程式的,是講究證據的,不能偏聽偏信一面之詞的,是孤證不立的。

    雖然所有人都知道,方唐鏡所打之人應該就是小侯爺。

    方唐鏡錯就錯在,剛纔貪圖一百五十兩的好處,放過了夏小娘子。

    現在口供已定,被打的就成了一個不存在的人。

    聽了李大宗師一席話之後,所有人突然發覺,方唐鏡也並沒有自己想象的那麼高大上嘛!

    這方唐鏡看似是精明到了骨子,實則是一個典型的自以為是,揀了芝麻丟了西瓜的蠢貨。

    李大宗師抓住方唐鏡貪小財這個痛腳,於是便請君入甕。

    你不是要恢復功名麼,那好,先找出被打之人再說吧。

    若是找不出,不好意思,還是先等等吧。

    若是方唐鏡此時出爾反爾,再攀咬小侯爺,卻也是不成立的。

    白紙黑字都已經畫押定案,成千上萬人看著,豈容他抵賴?

    不得不說,方唐鏡先前就是用這一招移禍江東逼得夏小娘子慘敗,此時轉手就被李大宗師現學現賣,用在了方唐鏡身上,真真是報應不爽,蒼天饒過誰!

    李大宗師的話音一落,方唐鏡就呆怔在了當場,。

    隨即就看向了夏小娘子消失的地方,拔腿欲追。

    只是才抬起腳卻又停了下來,一副追悔莫及的樣子。

    眾人嘆息,現在纔想起來,早幹嘛去了,收下那三百兩銀子的時候不是笑得挺歡的嗎?

    晚了!

    然而眾人才一恍眼,就看到方唐鏡又恢復了神采奕奕的面容,都不知說什麼好了。

    這廝心態當真是無敵得緊啊!彷彿沒有什麼打擊能難得倒他似的。

    方唐鏡唰的一聲,摺扇開啟,扇了又扇,之後纔看向李大宗師,微笑著說道:

    “大宗師,既然一時之間找不到原告,學生認為亦不是不可以繼續審下去的,豈不聞,凡是事涉‘三綱五常’相關,皆可適用於‘春秋決獄’,大人何不援故例行事?”

    咦!春秋決獄?這倒是個古老相傳的典故,大多數人十分好奇。

    尤其是讀書人,春秋決獄聽得極多,卻是難得一見,此時莫不精神大振。

    這倒是個辦法,現在既然不是毆打勳貴之後,方唐鏡這事的性質最多就是打架鬥毆。

    構不成犯罪,只是事關道德風氣而已。

    此時真相不明,以這等小事革去一名廩膳生員的功名,實在有點勉強。

    所以方唐鏡這個要求實在是相當的合情合理。

    所謂“春秋決獄”就是拋開國家律法,以經義決斷案情。

    此法乃是從漢武帝時著名的大儒董仲舒首先提倡,並一直流傳到後世的。

    一開始名為“引經決獄”,就是以儒家經典為判罰的依據來斷獄。

    據《後漢書》所記載,“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大議,數遣廷尉張湯親至陋巷,問其得失,於是作《春秋決獄》二百三十二事,動以經對,言之詳矣。”

    當然,朝代更迭,律法逐漸完善,已經很少還有人再用“春秋決獄”來斷案了。

    但方唐鏡的案子不同於普通民事案,倒是十分適用於“春秋決獄”。

    “春秋決獄”決的並非人的行為,而是一個人的心!

    即所謂的“論心定罪原則”。

    “論心定罪原則”乃是儒家提倡的,以行為人的心理動機的善惡來判斷行為人是否構成犯罪。

    既然審的是人心,那麼有沒有原告其實並不重要。

    所以“春秋決獄”對於事關道德標準的事,也就是“父為子綱,君為臣綱,夫為妻綱,以及仁、義、禮、智、信這些三綱五常。”最是適用。

    大儒桓寬在《鹽鐵論.刑德》中說過:

    “故《春秋》之治獄,論心定罪。志善而違於法者免,志惡而合於法者誅。”

    方唐鏡此時的案子用“春秋決獄”來審理,再合適不過。

    然而事情豈能如方唐鏡所願,李大宗師是絕對不會被方唐鏡牽著鼻子走的。

    一拂袖,李大宗師道:“國有明法,何須循例,此事休要再提!”

    用什麼方法審理案子,當然是人家當官的說了算,你算哪根蔥!

    “方唐鏡,若是你拿不出新的證據,那麼此間之事便暫且押後,待尋到原告再還你清白!”

    李大宗師說完,已是作勢要退堂了,在這個地方,他是一個眨眼都不想多呆。

    他要離開這鬼地方。

    回到熟悉的公堂,熟悉的官衙,熟悉的模式,拿捏一個小小的方唐鏡如同碾死一隻螻蟻。

    “大人,學生還有證據!”

    還真的有?

    既然有證據,為何之前不拿出來?

    莫非這證據非同小可,可以一舉翻盤不成?

    李大宗師眯起了眼睛,淡淡地說道:“呈上堂來!”

    “學生這就寫出來!”方唐鏡臉色平靜地回答。

    李大宗師頓時就隱隱有一種不太好的感覺。

    方唐鏡走到那首《青天》之旁。

    提起筆,方唐鏡深吸了一口氣,胸中之氣噴薄,頃刻間便寫下了一首詩:

    《風雷》

    九州生氣持風雷,

    萬馬齊喑究可哀。

    我勸天公重抖擻,

    不拘一格降人才。

    噝!

    好詩!

    好一首殺頭抄家的……

    謗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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