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章,至尊這個稱號我真不喜歡
“大膽毛賊,還不束手就擒?”
忽然聽到一道清冷女聲,正在看金魚的趙公明與三宵,她們直接傻了。
“毛……毛賊?”
碧霄醒悟了過來,陡然大怒,立即喝道:“誰?給姑奶奶出來,看我不撕爛你的嘴!”
就在這時,唰的一下!
一道金光從池塘中遁出,來至地面之後,倏然變作一位美少女。
這一幕,再次將眾人看傻了。
什麼情況?
原來池塘之中,還藏著一個人呢?
三宵趙公明定睛望去,只見這美少女身著一襲金衣,就連發簪也是金色。
她這身行頭,如果放在市井之間,絕對受歡迎。
好像腦袋上寫著四個大字,人傻錢多!
但不得不提一點啊,什麼卡哇伊,什麼萌萌噠,若與小金相比,那簡直是妹妹中的妹妹。
簡稱,妹中妹!
小金很美,很可愛,是那種一看到之後,你就想好好呵護她,因為她看著很柔弱,很嬌憨。
一個照面之後,小金完全不留情面,混元大羅金仙的威壓,何其恐怖?
只見得,三宵趙公明紛紛被撞飛,直接重傷!
“哼!”
“吾主人在的地方,豈是你們可以撒野的?”
小金傲氣十足的叉著細柳腰,揚著腦袋望天。
趙明明擦去嘴角血跡,心中驚恐至極,然後他忍著懼意,將幾位妹妹一個個的拉起來。
“她……她是聖人嗎?”
碧霄驚聲問道。
之前那浩瀚威壓,宛如面對通天教主似的。
雲霄點了點頭,目光復雜,旋即緩緩說道:“此地的老闆太過神秘了,養的幾個寵物,竟然是混元大羅金仙,走,此地並非久留之地。”
聽到之後,碧霄幾人點了點頭,這少女的實力太恐怖了!
“前輩,吾等晚輩並無冒犯之意,先前只是想要隨意逛一逛,沒想到驚擾到前輩,還望前輩恕罪。”
趙公明朝著小金躬身一禮,雙腿忍不住的開始顫抖。
“怎麼是你們?”
正當小金要將她們禽了的時候,只聽一道溫潤的聲音響起,眾人紛紛轉頭望去。
夸父推開門打著哈欠,啊,這午覺睡的並不好呀,有點吵,他伸了個懶腰之後,疑惑的看著三宵趙公明。
如今正值封神時期,你們的師尊通天教主,正在閉關突破混元之境,你們不好好待在蓬萊仙島,出來幹什麼?
別傻了姑娘,等著入劫呢?
小金瞬間變作花痴,大眼睛中閃爍著小星星,痴痴的望向夸父,眼中的愛慕之意弄濃郁無比。
“哇,主人好帥啊!”
“人家好喜歡呢。”
此時。
三宵驚了,原來這家酒館的主人,竟然是這位至尊!
長生教,一教之主。
他一手掌控的勢力,囊括了龍鳳麒麟三族,以及巫妖二族。
所謂的洪荒玄門,根本沒法與其相比。
那一日,以一人之力,斬殺天道四聖。
那一日,無上之姿,睥睨天下。
那一日,聖人隕落,天地同悲。
那一日,億萬生靈啼哭,漫天瓢潑血雨。
如此強者!
竟然捨棄無上尊耀之位,來到市井遊戲人間,沒有人知道,這到底是爲了什麼。
此刻,三宵滿臉尊敬之色,趙公明更是激動的差點癱了下去。
“我……我竟然再一次的見到了至尊!”
“天啊。”
“我趙公明何德何能?”
趙公明目露崇拜之色,激動的無以復加,他就差開口說,偶像,能給我一個簽名嗎?
“拜見至尊!”
此時。
三宵,三道倩影齊齊向着夸父拜去,眼中愛慕之色絲毫不加以掩飾。
如此強者,如此風姿,她們能不喜歡嗎?
可是她們知道,像這樣的男人,絕不是她們可以擁有的。
能與他待在一起,已經是無上榮幸了!
夸父暗道:“至尊?”
他微微皺眉。
這尼瑪……好沙雕啊。
我知道我很強。
但是,咱能不用這尷尬的讓我想隨地拉屎的稱號嗎?
為什麼?
為什麼不能整一些有感覺的?
比如……光之巨人,神鵰大俠。
酷斃了好嗎?
前者的一生都在打小怪獸,爲了拯救世界而奮鬥。
那一年,一群平日裏為非作歹的小比崽子,卻甘願流著熱淚,將手中的電筒照向心中的希望!
媽媽一臉疑惑,問道:“孩子,你怎麼哭了?”
小比崽子將鼻涕吸溜一下,大聲嚎哭:“媽媽,電筒裡面的電池沒電了,您為什麼不買充電的啊!”
媽媽:???
那麼很多年後,這些小比崽子,還會相信光嗎?
後者是一位騎龍勇士,他真的很痴情啊,一輩子都在學習一本功法,它叫做追龍決!
話說這騎龍勇士非常缺愛呀,因為從他出生開始,從來沒有一個人將他當做唯一。
但有一條閃躲龍,卻是一個例外,她將他當做了自己的全世界。
有一天,閃躲龍再次閃躲了,這一閃躲,她人沒了十六年。
十六年後,騎龍勇士找到了她。
那一日,騎龍勇士感動的哭了,因為他終於得償所願。
那天晚上,我草,他終於騎上龍了!
所以,夸父曾經也想效仿這位前輩,只是以前上天不給他這個機會。
所以這兩種稱號,他一直很喜歡。
實在不行,小叮噹也比至尊好聽啊,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