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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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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九章 吃掉你1

    雨天,雲霧黑壓壓的一片,走在街上的行人,匆忙地趕著路,或是站在街邊,伸手攔下計程車。

    其中,混跡在人群中身穿藍色衛衣的男孩子,正眼巴巴地望著,豔羨不已。

    林季南摸摸自己的兜兒,哭喪著臉,“統哥,一個五毛硬幣,公交車都坐不了。”

    說著,他便寶貝似的摸摸硬幣,將它揣回兜裡。

    身上的藍色衛衣已經洗到起球了,深色的牛仔褲發白發舊,膝蓋靠上,大腿的位置破了好大一個洞。

    那洞破得很有藝術感,不知道的人還以為它買來時就是這種模樣。

    初秋的天氣,林季南站在街邊,有點兒冷。他吸了吸鼻子,隨即甩開兩條腿,用力奔跑。

    “林先生,你還好嗎?”系統聽著宿主氣喘吁吁的聲音,生怕他一不小心背過了氣。

    原主的身體很孱弱,從小便一直在生病,能活到二十多歲就是一個奇蹟。

    林季南很不好,他沒跑出一百米,便累得不行了,嗓子發疼,口腔裡還有一股子難聞的血味兒。

    天上,漸漸落下了雨點,起初只是水濛濛的,之後,便是瓢潑大雨。

    林季南躲在一家超市門口,他不敢進去,口袋裏沒有錢,不在店裏消費買點什麼,別人會不高興的。

    過了一會兒,天上開始打雷閃電了,陣仗弄得很大,像有人在渡劫似的。

    林季南從未見過紅、黃兩色的電,它們和紫電相互糾纏,迸發出濃烈的光芒來,一時間大地被照得雪白。

    路旁的樹被劈倒了,噼裡啪啦地燃燒著。

    林季南縮了縮脖子,厚著臉皮躲進了超市。

    老闆娘哆嗦著,看樣子是被嚇著了,“小夥子,你坐過來點兒。”

    她盛情邀約,不由分說地塞給了青年一把椅子。

    外面的雷聲越來越大,閃電就跟蹦迪時候的燈光一樣,一閃一滅的,要將人的眼睛給亮瞎掉。

    老闆娘說她活了這麼多年,倒是頭一回見到這樣的雨天。

    林季南摸了摸鼻子沒說話,他的肚子咕咕叫了起來,餓的。

    事實上,原主已經有兩天沒有吃過飯了。他是一個孤兒,被裹在襁褓裡,扔在了孤兒院門口。

    就這樣,他在孤兒院裏長到了16歲。原主五官清秀,卻一直無人領養,只因爲他的左邊臉頰,耳垂下與下骸骨的地方,有一塊青色的胎記。

    沒人願意領養這樣一個孩子,天生便帶著缺陷,倘若哪一天,他的父母后悔了,憑藉孩子臉上的胎記找到了他。

    他們豈不是白幫人養兒子了?沒有人會做這樣的傻事。

    16歲之後,原主便離開了孤兒院,他沒怎麼上過學,只到了初中一年級,便沒錢讀書了。

    他做過一段時間的服務生,給餐廳裡打掃衛生洗盤子。但老闆欺負他是小孩兒,支使他做了三個月的活兒,發到手上的只有八百塊錢。

    原主只是軟,他並不是傻,拿到錢後他就辭職了,睡過天橋,也躺過公園長椅,一路磕磕絆絆地活到了現在。

    一次偶然,他開始接觸到了網文,男頻競爭太過激烈,他便轉戰去了女頻,寫的是小眾型別——耽美。

    十八線墊底寫手,成績並不出衆,但勉強混口飯吃還是可以的。

    原主很勤奮,同時更著四本書,靠著微薄的全勤,一個月能有三千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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