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兼併之詩
俞齊風塵僕僕地一到京,就馬不停蹄來到養心殿面聖,一同見面的還有尚書省的首腦范蠡。
“俞愛卿,上次朕在信中給你提到的事情,你思考的怎麼樣了?”嚴浩問道。
原來自從那次定下要起用俞齊之後,他就先給俞齊去了一封信,以便他在路上可以有更充足的時間思考。
俞齊猶豫了一下說道:“有范蠡大人這種智者在此,微臣不敢妄言什麼好的方案。”
范蠡撫須笑道:“欸,俞大人此言差矣,我居廟堂之高,俞大人處江湖之遠,但憂國憂民的心念還是一樣的,想必俞大人也會有出色的想法的。”
俞齊這才道:“陛下,微臣久為地方官,雖然眼界不如在朝廷那般開闊,可以盡掃天下大勢,但有一件事情臣倒是看得很真切。那就是有時候朝廷辦不了的事情,藉助民力或許可以做到。”
范蠡聽了以後,眼前一亮,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
嚴浩道:“請俞愛卿細細講來。”
俞齊道:“這回收兼併土地最終的目的是什麼?”
“目的自然是爲了更好地利用這些土地,把它們交給真正需要的人來發展生產。”
“既然如此,我們一開始就無需由朝廷出面收回土地,何不動員這些人自己出資呢?”
嚴浩聽了一拍大腿:“對啊,這我怎麼沒想到!”
可轉而他又提出了疑義:“可是若有個人出資的話,恐怕財力未必充足,比如農民自身總無法承擔的起購買土地的價格。更何況這些地主在售賣土地的時候很可能會有意刁難,抬高價格,這樣一來可就不好辦了。”
俞齊正想回答,范蠡卻開口道:“其實陛下所說的倒也不難。農民若想要個人購買土地用於耕種,擺脫佃戶的身份,我們朝廷便可以組織農民集體購買田地,並且朝廷可以提供一定的補貼。”
俞齊補充道:“如果是商人買地的話,商人通常有一定財力,但是看重利益,朝廷可以不採用直接出資補貼的方式,而是對其日後的商業活動給予稅收方面的減免等優惠。
但爲了避免商人們購地屯地,需要制定規章制度,商人需要向地方官府提前報備買地用途,只有用於生產目的纔可以憑藉優惠政策從官紳地主手中購買土地。”
俞齊滔滔不絕地說著,范蠡也好像被俞齊開啟了思路一樣,繼續說道:“不僅如此,那些固守自己土地的地主官紳也可以試著動員,可以讓地方官府嘗試與其合資建設生產作坊、工廠等,賺得的錢給予他們一定的利潤分成。”
“這樣一來他們既保有了土地所有權,這些土地客觀上又用於了生產,如此可謂兩全其美。總之,官府扼制兼併的態度要強硬,但是手法可以懷柔些,如此纔不會引起那些地主官紳太大的不滿。”
俞齊聽了,由衷地讚歎道:“范蠡大人真是智比海深吶。在下只是提了一個方向,范蠡大人便能隨口說出這麼多具體的策略來,勝過在下冥思苦想十幾日啊!”
范蠡謙虛地說:“哪裏哪裏,說起來還是俞大人的點子讓在下有所啓發。”
嚴浩拍板道:“行,那麼回收被兼併土地的法子,就大致按照我們今天的思路來。”
“至於任何頒佈律法限制土地兼併的事情,范蠡你辦的怎麼樣了。”
范蠡回答:“陛下,大理院已經修訂了新的律法,馬上就要在全國各地張貼布告。”
“新律法規定,任何人都可以針對巧取豪奪土地的現象向地方的地政司舉報,一旦覈實確實存在這種現象,違規者杖責四十,拘役3個月,若有再犯,可直接關入大牢,並且沒收部分土地。此律法上至皇親國戚,大官貴胄,下至平民百姓,商賈士族,全都適用!”
“好!”嚴浩稱讚道,就是得用嚴刑峻法才能扼制住這種現象。
此時范蠡道:“陛下,莫若您親自寫一條旨意我們好一同佈告,這樣您扼制兼併的決心就更彰顯無疑了。”
嚴浩想了想,從系統的那個輔助小程式裡摘抄了王安石的一首詩出來:
“三代子百姓,公私無異財。
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
賦予皆自我,兼併乃奸回。
……
俗儒不知變,兼併可無摧。
利孔至百出,小人私闔開。
有司與之爭,民愈可憐哉。”
范蠡和俞齊看了,當場佩服得五體投地,范蠡連聲道:“陛下,有您的這首詩在,我看天下間沒有人敢在不把這當回事了!”
其實這首詩也正是王安石親身政治實踐的感悟,畢竟北宋的土地兼併就鬧得十分厲害,大地主兼併大量土地然後透過各種方法逃稅,致使朝廷財政收入銳減。
王安石採取的解決策略是出臺“方田均稅法”,官府派人覈定全國土地登記造冊,然後按照土地等級優劣確定每畝稅額。
這種方法其實在嚴浩制定新稅法的時候就已經被包含在內了,但現在他要做的比王安石也更深遠了許多步,那就是從根源上解決兼併土地的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