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00章 利大於弊
當然,哪怕沒有規則之力,也不可能被神獸境武者欺負。
但是任何一個半步至尊境武者,都能夠隨意的欺負。
雷霆規則強確實強,但缺陷太明顯了。
若是身後沒有勢力,領悟雷霆規則,似乎沒多大的作用。
不過若是身後有勢力保護,雷霆規則就非常珍貴,甚至能夠當成殺手鐗。
要知道,武道境界達到半步至尊境極限後,再想提升就非常困難了。
同樣,武道境界達到半步至尊境極限後,除非有至尊境強者出手,不然很難被其他人殺死。
但雷霆規則不同,雷霆規則同境界無敵,殺人的速度非常快。
若是有一個雷霆規則達到了半步至尊境極限的強者,那麼他殺其他半步至尊境極限強者,還不是一招一個?
一招過後沒什麼戰力了,完全可以讓其他人保護。
而且在至尊界內圍的那些大勢力,未必就沒有快速恢復規則之力的寶物。
若是有那樣的寶物相助,一次殺幾個半步至尊境極限強者,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雷霆規則對那些大勢力很重要。
但普通的武者,若是領悟了雷霆規則,那就不太好說了。
使用雷霆規則就會把全身的所有雷霆規則都用出去,一個形單影隻的普通武者,對付一個同境界的敵人還好說。
若是兩個敵人呢?
那豈不是殺死其中一個,自己就任人宰割了?
雷霆規則雖然強大,但限制也大。
不過,總體來說,利大於弊。
畢竟,就算是普通的武者,也是可以找同伴的。
誰都希望能夠找一個實力強大的同伴。
而領悟了雷霆規則的同伴,實力無疑是非常強大。
對付同境界敵人,那絕對是同階無敵。
就算對付高一個小境界的敵人,出其不意之下,也能夠殺死對方。
這是多麼好的能力。
一點小小的缺陷而已,完全可以接受。
而秦明自己,卻沒有任何的缺陷。
因為他還有其他規則之力。
就算沒有雷霆規則了,其他規則之力也能夠勝任戰鬥。
而且四種規則之力,可以根據不同的場景,使用不同的規則之力。
比如風之規則,就比較適合速度,不管是攻擊,還是逃跑,風之規則都比其他規則之力要快。
火之規則威力很強。
水之規則擅長拖著敵人。
土之規則擅長防禦。
四種規則各有優勢。
單一的規則可能不強,但四種規則合在一起,就沒有任何的弱點了。
可惜,一次只能夠使用一種規則之力。
若是使用兩種規則之力,那麼武者對規則之力的掌控,便不是那麼完美。
好在秦明可以融合規則,風火規則融合在一起,威力要比單一的規則之力要強。
也因為這個原因,秦明現在武道境界雖然剛剛纔突破到半步至尊境後期,但他有足夠的信心,哪怕是半步至尊境巔峰,也不是他的對手。
當然,像那種在半步至尊境巔峰待了很長時間,有很多手段的強者,他就不是對手了。
而半步至尊境極限,那實力就沒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