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死不認賬
季寧心裏明白這肯定跟原主被這家人坑有關係,和之前家庭的合作並不至於虧空這麼多。
只是剛來這個世界時她也是初來乍到,雖然後麵著手調查了這賭坊的賬房先生和長史府有關係,除了原本談好的要原主的錢之外沒少偷偷轉移其他的財物。
可是她除了辭退那個賬房先生之外也沒有任何辦法。
慕思兒輕蔑的看了眼前不將她放在眼裏的季寧一眼,輕哼了一聲道:“我爹爹看你孤寡一個人在外,心善可憐你,想要接你回家,補償一下你這些年在外的苦處。你還是識相些,趕緊老老實實安頓在長吏府吧!”
季寧幾乎想要給這家人鼓鼓掌了,居然還好意思說什麼補償。且不說她能不能要到所謂補償,光就慕思兒說話的語氣就能明白了這家子人肯定是沒安好心,到時候一定會要變著法子來磋磨她了。
季寧心裏明白是她那天晚上和那位刺客說的話被帶到了,心裏有鬼的慕長史和慕思兒不放心原主這麼大個隱患在外這麼飄蕩著,想要接回家去監管起來以免壞事敗露敗壞了名聲。就算自己的存在讓他們再如鯁在喉,他們也要將自己放在眼皮子底下了。
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盤。
季寧心裏冷笑了一聲。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最安穩的辦法無非殺人滅口,若是現在輕易鬆口了,估計以後他們只能有一個選擇,那就是把自己殺掉。
“沒想到堂堂長史府,居然這麼隨便呀…”
王氏鄙夷的看了季寧一眼,好像在看一隻被施捨的狗:“我們長吏府財大氣粗,只有怕被人訛詐的份,我們必然不會弄錯——倒是你這個窮酸的丫頭,不感恩戴德還處處挑刺找恩人的麻煩,真是粗鄙不堪的野丫頭!”
“這就是你們強留別人家孩子的原因嗎?你們這可是拐騙!是人販子的行為!”季寧這樣大聲說著吸引著所有人的注意,一邊的右手在袖子裡默默地摸到了袖子裡的小刀片來。
原主性情軟弱,被他們拿捏了那麼久也沒有驚起一點波瀾來。他們的麻痺大意就是她的機會,估計他們絕對不會想到她居然有動刀子的膽子。
她這幾天一直隨身帶著鋒利的小刀,就是準備在出其不意的時候用來自保的。
季寧從剛開始就打算要趁著這一家人不注意,制服住一個人好順利的離開長吏府這個鬼地方。畢竟她被抓的突然,如果不想辦法跑掉養母肯定會擔心。況且想辦法跑出去之後她還可以與木土大叔會和,他那麼厲害肯定讓這些家丁討不到便宜。
越到緊張的時候她反而越鎮定,情緒飽滿的大聲質問著王氏和慕長史為自己爭取著時間和機會:“退一萬步來講,你們之前對自己的女兒生而不養,等到女兒被別人艱難養大才跑來認回,哪有那麼便宜的事情!?”
王氏氣得臉色脹紅,惡狠狠的說:“怎麼會有你這樣不知感恩的小賤人!之前你失散在外,現在我們將你接了回來,你居然這樣血口噴人!”
季寧冷笑了一聲,裝作情緒激動的樣子,靠近了王氏:“既然你們這麼說的話,我也不怕將醜話說在外頭。你們是真的想要接回孩子,還是想要我名下的賭坊來處理你們那些見不得人的勾當?之前那麼苦苦糾纏,我竟不知道,一個被丟棄的孩子本身還有值得你們這樣的價值?!”
王氏剛要回罵,只見季寧突然便衝了上去。她手中寒光一閃,身形靈敏的貼近了王氏,抬手就將刀橫在了她的脖頸上。
季寧身手敏捷,旁邊的兩個家丁還沒有反應過來,她便已經制住了王氏,讓他們完全沒有出手的餘地。慕長史始料未及,大喊了一聲放肆。慕思兒更是沒有見過這種陣仗,已經嚇得慌亂後退,連聲驚叫了起來。
慕思兒驚魂未定,連忙叫喊道:“你這個小賤人,瘋了嗎!”
慕長史被突然一嚇,面色很是不好看。他見那刀子離王氏越來越近,連忙厲聲斥責道:“簡直大逆不道,哪有為人子女像你這樣目無尊長!你眼中還有沒對父母的尊重!?”
王氏已經被嚇傻了,面色蒼白的僵直在了原地,完全不敢動彈。她顫抖著聲音向下人們大聲喊了回去:“你們都趕緊不要說話不要動!惹怒了這個瘋子,誰賠我命來!?”
兩個家丁在旁邊躍躍欲試,但都不敢上前。
季寧心中鬆了一口氣,手下卻將刀貼得離王氏更近。王氏冷汗直流,又對著身後的季寧說道:“你到底想要做什麼,惹怒了長史府,你以為你能跑得掉嗎!?”
“我沒有什麼要求,”季寧冷靜的回答,“只是你們隨便冒認其他人家的孩子,我覺得不妥。”
慕長史用力一拍桌子,一副長輩的派頭:“你這是什麼話,居然連父母也不認嗎,還搞成這個樣子,成何體統!我們是你親人,這還能有假!?我知道我這麼多年讓你流落在外,你對我們心有怨恨,可是我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的啊!現在爹想接回自己的孩子難道還成了罪不成嗎?”
“那好啊,反正你也只有兩個女兒。”季寧直勾勾的盯著狀若苦口婆心的慕長史:“你若是真有心認我,何必偷偷摸摸。光明正大公之於衆,家產整理好我那一份,我自然會回來!”
慕思兒聞言看了看自己居然走有了些許猶豫的父親,心裏更加怒火滔天,轉頭神色怨毒的望著季寧,惡狠狠的道:“你竟然還不要臉的惦記著我爹的家產!?勸你不要得寸進尺,最好趕緊將我母親放了,免得惹麻煩!到時候讓你後悔莫及!”
“既然如此還談什麼認親呢。你也說了,那是你的母親,可不是我的。明人不說暗話,我知道你們叫我來的目的。我當然知道我在做什麼,給我讓開,我要回去!不然你們所做的醜事,我都給你們公之於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