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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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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相遇

    滿眼深情的掌櫃回頭望了眼自家媳婦,嘿嘿一笑後,對著徐煜朝道:“你不知道,她有諸多不好的,只是一見到她那雙眼睛啊,我就忘了其他的,沒辦法,咱就這麼沒出息。”

    掌櫃自顧自給自己倒了一碗酒,繼續道:“但是我樂意,嘿嘿。”

    看著說完一飲而盡的掌櫃,徐煜朝輕笑道:“以前在老家也開了間酒館,可惜沒掌櫃的你生意這般好,不過日子也挺不錯的。”

    徐煜朝似乎想到了什麼,端起酒後和對方輕輕一碰後同樣一飲而盡。

    他心裏輕聲呢喃著,陳小二怎麼樣了?馬不封又怎麼樣了?那個小鎮子還有沒有變?

    只是這些心事都合着酒一塊咽回了肚子,卻又在臉上顯露了出來。

    “咋滴?難道這天底下開酒館的都有點故事?來,方便就講講唄,沒旁人,就一個酒友嘛。”

    徐煜朝搖搖頭,有些事還是交淺切勿言深的,畢竟出門在外,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嘛。

    見到徐煜朝沒有說的意思,掌櫃也就沒再追問,繼續自顧自地說道:“興許在你們外人眼裏覺得我這樣是個傻子,可是啊你們不是我,不知道她究竟有多麼好,我又願意為她捨棄多少,行啦,聽了我不少嘮叨話,那這壇酒就算我的,等我再給你拎壇哈。”

    掌櫃起身去拿酒,結果回來卻發現座位上早已空空如也,他偏頭看了眼徐煜朝留在牆上的字,搖頭笑了笑,還沒等他坐下就聽見後面那女掌櫃衝着他喊道:“幹什麼呢?別偷懶了,過來幫我盤賬。”

    “好嘞,這就來嘍。”

    徐煜朝聽著這兩口子的話,忍不住笑了起來。

    公孫明朗看了眼四周,手中的長劍握得更緊了,而在他一旁的許非目光卻絲毫沒有膽怯,四下張望想要趕緊找到徐煜朝。

    馬不封有些困惑,按照之前聽來的,就在山裏啊,荒郊野嶺的要是徐煜朝真的在這,至少也會有點小火苗啊,怎滴黑乎乎一片,難道是被騙了?

    那邊蕭婉月停下步子,實在是不願再找,他們可是整整找了半座山了,這馬上可就天亮了,她看向馬不封,馬不封猶豫了下,自言自語道:“難道搞錯了?”

    “走,先回去找地方睡覺,明早再找。”

    馬不封和蕭婉月走在前面,馬不封偶爾回頭看了眼身後,倆孩子都是一臉的失落,這讓老人也微微有些難受,正準備說話就被蕭婉月瞪了一眼,旋即心虛的閉上了嘴。

    回到小鎮的時候,已經過了夜禁的時辰,一行四人駕車離得城門近些,然後馬不封守在外面,讓蕭婉月和倆孩子都睡在裡面。

    蕭婉月摸著許非的小腦袋,看著倆孩子興致不高,笑罵道:“你們倆白眼狼,我對你們這麼好,你們就記得他,真是氣人。”

    許非沒說話,倒是公孫明朗嘿嘿笑了下,連忙狗腿地給蕭婉月捶著腿說道:“誰說我蕭姨不好的!我蕭姨最好了。”

    很是理直氣壯的說完後,公孫明朗繼續說道:“這不是好久沒見我二叔了嘛,我們倆怪想他的。”

    徐煜朝冷笑一聲,他遞給馬不封一個眼神,後者頓時瞭然,拿出一塊不錯的玉佩扔給官兵,後者一把握住細細打量起來。

    “我呸!唬誰呢?就一塊破玉也好意思說重寶!”接過那玉的官兵狠狠在地上吐了一口痰。

    “這塊玉是給你們拿買酒的,寶貝太耀眼怎能輕易示眾呢。”徐煜朝滿臉淡然地說道。

    聽到徐煜朝的話,官兵個個愣了一下,那個拿著玉的人很明顯是個小頭頭,對著一旁的兄弟們笑了一下,“呦呵,這次來個大手筆的,哥幾個在這謝過您的玉,但是重寶不讓我們瞧瞧,你是別想過這道門的。”

    徐煜朝衝着馬不封又看了看,後者這纔不情不願拿出一道物件放在了徐煜朝的手裏。

    在徐煜朝手心裏託著的是一道流光溢彩的玉饕餮,雕刻得不僅惟妙惟肖,而且那材質一看就不俗。

    官兵哪裏見過這等寶貝,正有點想要伸手拿過來的時候,徐煜朝手掌一翻便是收起了玉饕餮,一臉高傲地看著守城的官兵道:“我現在可以進去了嗎?”

    “當然當然,小的也是爲了保證城主的安危,還希望大人您別放在心上啊。”這群兵的頭頭連忙低頭哈腰拉近關係。

    徐煜朝撇了眼對著自己半彎著腰的對方,點了點頭說:“嗯,城主有你這等好兵,真是不錯啊。”

    “哪裏哪裏,職責所在職責所在。”兵頭頭一臉謙虛地說道。

    進了內城景色果然和外面天差地別,不說正常營業的雜鋪小店,就連青樓和賭坊都沒有受到戰爭的一點影響,依舊財源廣進地開著。

    兵頭頭哪裏願意放過這個請功的好機會,在城門口一路護送著徐煜朝一行人來到城主府,連忙讓府門口的老管家進府稟報。

    不一會走出來一位身披盔甲的男子,男子來到徐煜朝面前一句話沒說直接伸出手讓徐煜朝交出來那隻玉饕餮,期間眼神在不斷打量著徐煜朝,眼神裡滿是戒備。

    他在城主府已經十年了,之前曾是守城軍中一個不錯的領軍,只是在幾年前戰爭開始,城主大發國難財,不斷有著逼急的民眾或者偶爾路過的俠客仗義出劍,想要取城主的命。

    無一例外都被他擋了下來,被他親手削掉腦袋的俠客一隻手都數不過來,故而外城那群難民都稱他為忠犬。

    這位外號忠犬的男人,本名徐華,他自己也清楚在助紂為虐,但是在軍營的他知道什麼叫生死。

    生逢亂世,活著就好。

    只要我活著能大口喝酒大塊吃肉,能把人不當人,這就夠了,遺臭萬年就臭,反正死了人就沒了,哪來什麼七魂六魄,來世今生一說。

    要有的話,他怎麼見不到他已經戰死的兄弟手足呢?

    徐煜朝同樣打量著他,拿出玉饕餮遞給對方,隻字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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