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酒吧
這個小鎮臨近邊境,人口不多,但是魚龍混雜,良善之輩不會太多,善男信女更是不可能存在。
鎮上的唯一一家酒吧,連牌子都沒掛,但是生意仍然異常火爆。酒吧老闆姓江,名叫江東嶽,今年二十七歲,在江湖上有個綽號,叫“文昌鐵筆”。文昌鐵筆江東嶽,當年在華夏也是聲名顯赫的少俠,是當地形意門掌門的嫡傳弟子,行走七省,與上百位高手切磋,未嘗一敗。形意門百年不遇這等武道大才,青年翹楚,所有人都認為三十年之內,形意門又將出現一位宗師級人物。
形意拳脫胎於槍法,主要擅長鑽、橫、劈、炮、崩,以拳為槍,用起槍來事半功倍,江東嶽成名兵器是一支鐵筆,出神入化,所以得了個外號“文昌鐵筆”。三年前,江東嶽在一次走夜路的時候,遇見三個流氓搶劫一個少女,於是挺身而出,救下少女,不料失手打死了一個流氓。江東嶽不想遭受受牢獄之災,當即連夜出逃,跑到羅剎國隱姓埋名,開了一家小酒吧,一樓賣酒,二樓住宿。
這三年裏江東嶽學會了一個道理,不需要讓別人尊重你,只要讓別人怕你就可以省掉很多麻煩。這個小鎮上的兵痞流氓數不勝數,其中不乏向他徵收保護費的,也不乏想侵吞他財產的。這些人都失敗了,有的被江東嶽打斷了腿,有的則被他裝進麻袋沉到河裏。當地的警長對這些人渣的消失從來不在意,只當是為民除害。這個小鎮地處華夏和羅剎國邊界,自然少不了亡命之徒的出沒,他們有的販賣槍械,有的輸送毒品,甚至有的交換運送兩國的娼*。鎮子雖小,蛋糕卻很大,往來的亡命之徒不在少數。他們都把江東嶽的酒吧當作了一個休息的地方,鎮上下班的伐木工人,流浪街頭的乞丐,來自各處的娼*,只要付得起酒錢,江東嶽來者不拒。
不過江東嶽的酒吧裡有約法三章:一、不得在酒吧裡有任何交易。二、不得在酒吧裡碰毒品。三、不得在酒吧裡發生任何衝突。如果有任何敢違犯這約法三章,江東嶽會親自把他扔出去。有時候規矩是靠實力來制定的。這約法三章使這個酒吧在任何事件中都置身事外,永遠中立。娼*們可以花錢在酒吧二樓住宿,但是接客必須到外面找其他地方,於是鎮上的警長掃黃都不會來這裏。
由於這約法三章,這個酒吧成了小鎮上最安全的地方,也成了一些亡命之徒的避難所,其中不乏走投無路的忠義之輩,他們佩服江東嶽的原則和為人,紛紛表示願意投靠。江東嶽並不收留,以免惹禍上身,只是偶爾減免他們的酒錢,不過二樓住宿的房費照收不誤。
有一些人開玩笑說這裏應該叫和平飯店,就差在酒吧門口插一把馬刀了。其實江東嶽不用馬刀,他的文昌鐵筆和來福槍一直放在吧檯下面,再濃厚的烈酒味道也無法掩蓋上面的血腥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