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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8章太強大

    而在天下這款遊戲裡面,戰馬這種坐騎之所以很少見,除了他的競爭對手太強大,這個重要原因以外,還因為在莫陌所在的區域內,沒有戰馬存在的。所謂的馬上需要橫渡一條大河山越嶺之後,躲過一片沙漠,來到北邊的一個大草原上,那裏纔有成群結隊的戰馬。

    然而馬商大多虧得血本無歸,久而久之,也就放棄了這個發家致富的營生。

    另一方面,在天下這款遊戲中游戲玩家等級達到十級以上,速度也會得到大幅度提升。對比之下,一個十級玩家速度和戰馬等同,一個15級玩家奔跑速度和馬王相同。所以,戰馬這種坐騎相對於遊戲中的玩家來說,只在新手村的玩家裏面有作用。

    十級以下的玩家還可以騎一頭戰馬用來代步,但這裏又出現了另外一個問題,十級以下玩家是不可以進入黑市交易區的。所以十級以下玩家幾乎不可能從黑市中獲得,任何一匹戰馬。

    偶爾有運氣好的傢伙,也只是機緣巧合,在打野過程中意外發現一兩匹走失的戰馬,又或者是在打家劫舍的時候,從商隊裡面搶來一兩頭用來拉車的老馬。

    此時,莫陌和刑天一行人看著那顫巍巍,隨時可能會馬失前蹄,趴在地上的六七匹老馬,忍不住體檢前這幾個山賊捏了一把冷汗,這要是馬失前蹄,六七個山賊直接從馬上一頭栽下來,會不會摔死啊?

    坐騎是一匹匹老的不成樣子的戰馬。

    瘦骨嶙峋,老的牙齒都快要脫落了。

    混成這樣,還學人家攔路搶劫腦袋讓馬給踢了吧?

    最好笑的還在後頭,莫陌目光微微上移看了一眼馬上的六七個山賊,有幾個山賊裡面年齡大的40多歲,年齡小的二十出頭,一臉菜色,精神萎糜。

    六七個人也是餓得頭昏眼花,住馬韁繩的一雙手都在發抖,彷彿隨時可能從馬背上掉下來一樣。一臉菜色,典型的營養不良,有一個小年輕,馬賊胸前的扣子還開啟了兩個露出了左右兩側的排骨,小身板,瘦的皮包骨頭比戰馬還慘?

    就這樣還打劫?

    莫陌和刑天兩人相視一眼,面面相覷。

    馬上,六七個山賊,卻不如他們想象當中的那樣弱不禁風,此時目光兇狠的盯住了莫陌一行人,眼睛裏冒出綠光,病態的臉上涌起一抹異樣的潮紅,喘息聲也比平時粗重了幾分,就彷彿路邊餓得快要死了的乞丐突然看到一盤,香噴噴的烤雞腿。

    垂涎欲滴,恨不得把莫陌一行人活吞了下去。

    鬼知道他們在這一小片山頭上佔山為王的日子,混成了什麼鳥樣?

    衣不蔽體食不果腹。

    餓啊!

    餓的一夥山賊,眼珠子都綠油油的,據說這夥山賊餓到了發瘋,又不敢離開這片山頭,太遠,畢竟是他們的老巢,所以馬上跑的兔子野雞遭了殃,被餓得發瘋的六七個山賊宰了吃肉,一個月兩個月,一年兩年,山上的野雞兔子已經快要吃沒了,我要瘋了的一夥山賊真的是掘地三尺最後實在是餓的快要死了,就連山上所有能吃的,野菜樹皮都扒下來回家煮粥喝。

    這鳥不拉屎的地方,平時連個過路的商家都沒有,一會兒山賊飢一頓飽一頓,好死賴活著。偶爾能開一次葷,可轉眼又要餓個十天半個月,倒也並不是說,從這片山頭路過的人少,大部分路過的單獨的散修或者是成群結隊的隊伍,實力又太強大,屬於這夥山賊不敢惹的那種層次。

    哪怕是餓的發瘋至少他們腦子還是正常,像那種高手,一旦撲了上去對方一怒之下,這六七個山賊,一個也活不了。

    所以此時對這一夥山賊來說,能遇到實力比他們弱的隊伍,簡直比天上掉餡餅都要令人高興。

    莫陌一行人的路過,頓時成了一夥山賊,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騎在馬上的山賊頭目一聲大喝,本來聲如洪鐘的一聲怒吼,因為肚子裡一點存糧也沒有變的虛弱不堪,有點有氣無力的感覺。

    “此山是我開,此路是我栽,要想從此過,留下買路財!”

    “要死還是要活?”

    刑天一夥人氣樂了。

    莫陌一張臉更黑了。

    你媽,這夥山賊是猴子請來的逗逼嗎?

    話又說回來了,莫陌看了看刑天形象,也看了看他,兩人,點了點頭,心裏電光火石般閃過了幾個念頭。

    第一個念頭就是慶幸不已。

    險啊,太特麼險了!

    莫陌,可是記得一開始我屌很大提議,讓整個逍遙門的人佔山為王,也學眼前這夥強盜一樣攔路打劫。

    再看看眼前這火弱不驚風,瘦的像麻秸稈一樣的一夥山賊,莫陌心裏後怕不已。

    幸好他當時聽了形象的意見,沒有堅持下去,要不然眼前的一夥山賊,就是日後莫陌的榜樣。

    當然同情歸同情,既然對方打上門來了,莫陌可不會坐以待斃。

    給刑天大白兔幾人使了一個眼色,莫陌自己笑嘻嘻的拱了拱手,打著哈哈道:“敢問幾位綠林好漢,大家都是兩個肩膀扛一個腦袋,有胳膊有腿的,為什麼不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呢?非要攔路打劫,這是不對的。”

    擦!

    山賊頭目惡狠狠的瞪了莫陌一眼:“少他媽廢話,打劫把身上的戰裝財富都給老子交上來。”

    莫陌一陣火大:“給臉不要臉是不?”

    眼珠一轉,他又賤兮兮的道:“話不能這麼說嘛,出來混的,大家誰也不容易。我這是苦心勸各位,距離這裏不遠,就有一個清風黑市,我聽說清風黑市正在招人,管吃管住,每個月還給發工資,我看幾位混得也不咋滴嘛,何不上門去應聘給人家打打工,哪怕端茶遞水也能混口飯吃不是?”

    山賊頭目更怒了,哼了一聲道:“放屁!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嘛,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的嘛,做生意又不會做,只有打劫纔可以維持生活。閒話少說,就問你們幾個是要錢還是要命?”

    莫陌一張臉冷了下來:“我要是兩樣都要呢。”

    “找死。”

    “媽的,大當家的還跟他廢什麼話,幹他!”

    六七個山賊在身後嗷嗷叫。

    山賊頭目揮手製止了,他們卻不敢輕舉妄動。一會兒山賊在出來準備打劫葉凡一星人的時候,就已經在遠處觀察了這個隊伍的實力,隊伍中,葉凡的等級最高。十八級。

    除了葉凡以外,剩下的人大多是10到15級之間。

    反觀一夥山賊,山賊頭目是19級,可他現在餓得頭暈眼花,真要是動起手來戰鬥力頂了天,能達到正常情況下的七成,手底下的小跟班也差不多是同樣的情況,這次估計也實在是一夥山賊,餓的快要發瘋了,不然也不會找葉凡這種硬茬子下手。

    實力相差無幾的情況下,雙方真要火拼起來估計是傷敵一千,自損800。所以山賊頭目心裏最理想的戰鬥方式是不戰而屈人之兵,自己這邊虛張聲勢,讓對方主動害怕,然後乖乖的把財物和糧食交出來。

    但似乎莫陌不太配合……

    莫陌能配合才見鬼了,這幾個弱雞也敢攔路搶劫,還好他當初聽取了刑天的建議沒學這夥山賊一樣這麼幹,找一個山頭,建一個老窩,學別人打家劫舍,既富救貧。在小說裡面,綠林好漢的日子過得那可是相當滋潤,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現實卻是,這夥山賊混得跟丐幫弟子一樣,穿的髒兮兮的不說,也不知道幾天沒吃飯了但凡見到一個過路的客人就像大灰狼碰見了一隻大白兔子一樣,眼睛都冒出綠油油的光。

    呸!

    忒tnd,給綠林好漢丟人。

    “大白兔,我屌很大,刑天,交給你們了,速戰速決。咱們還急著趕路呢,懶得跟這幾個小毛賊唧唧歪歪。”莫陌一臉不耐煩的揮了揮手之餘,他親自上陣,還是算了吧。就這幾塊料,餓得走路都站不穩了不用別人出手,就只是刑天一個人,如果是時間足夠容許的話1V他們一群都很正常。

    這還真不是,莫陌自誇,您把手底下的這幾個人除了每天只會溜鬚拍馬的大白兔不算,其餘的隨便拿出來一個都是精兵悍將。尤其是星期天和我聊很大,這兩個主力成員,我都有很大,暫時先不說了,邢天跟莫陌混的時間最久,兩個人同樣是白手起家,但後來發跡了以後莫陌可不是那種發財了就死摳死摳的傢伙,從來都不會吃獨食,所以刑天,現在幾乎都被戰裝武裝到了牙齒。

    加上剛剛進入天下這款遊戲世界時,莫陌還和刑天交過手,逆戰刑天的表現,就讓莫陌有種驚豔的感覺,戰鬥的預判能力和極其豐富的戰鬥經驗,就連莫陌也自認遜了一籌。

    毫不吹牛逼的說,逍遙門現在人員雖然少可每一個弟子都是精品,隨隨便便拿一個出來,那都是能夠越級殺人的高手。

    眼前這幾塊料,讓刑天我屌很大,還有大白兔子他們一起上,純粹是因為趕時間。

    刑天和我屌很大,也是一臉滿不在乎的向前了一步。相比於戰鬥,更擅長於拍莫陌馬屁的大白兔藏在了人群最中間,一群人裡面就大白兔子戰鬥力最差,偏偏這傢伙還非常的怕死,所以每次戰鬥都形成一個規律了,刑天和我屌很大,衝鋒在前,大白兔子在衝鋒大堆的後面,嗷嗷叫著666.

    看到莫陌不由得翻了一個白眼兒,有時候有他還不如沒他呢,簡直就是一個累贅嘛、大白兔子這傢伙還有一個特點,在摸不清對手實力的情況下,從來不輕易犯險,而在痛打落水狗,這種得之不易的機會下,他衝的比誰都猛。

    反正別人罵他是馬屁精,累贅,大白兔子也不在乎。

    人各有志。

    從別人眼裏,似乎只能看到大白兔子一身的缺點,但莫陌卻知道,這小子有時候也是一個活寶。之所以留她在身邊,只是因為馬屁拍的舒服嗎?

    扯淡!

    莫陌又不是古代的地主,土皇帝,更不是被幾個馬屁就拍的得意忘形的傻逼,之所以一直留著大白兔子在身邊,還對他特別的看重,是因為大白兔子這傢伙雖然戰鬥力渣,但心思靈活,尤其鬼心眼子特別多。遠的不說,就說在上次黑市,刑天和其他人都出去打探訊息,而最後所有人打探出來的訊息加起來還沒有大白,兔子一個人多。

    這也是一種能力的體現,用好了比實打實的戰鬥力,有時候發揮的作用還要大。

    另外,大白兔的身上還有一個難能可貴的品質,老子雖然膽子小怕死,可也正是因為這樣,每每隊伍陷入絕境的時候,大白兔子也不知道是因為實在怕死惜命還是怎麼回事兒,往往能夠激發出,骨子裏潛藏的血性。

    那可真不是說著玩兒的,在地獄裏,莫陌一星人對付一頭大殭屍的時候,莫陌就親眼看到,當所有人都逼入險境,被大殭屍壓著打,大白兔子突然爆發,眼睛都紅了,衝上去嗷嗷叫,撲過去,一把抱住大殭屍的脖子,雙腿纏在他的兩肋上,紅著眼睛嗷嗷叫,一口下去從大殭屍的臉皮上咬下一塊帶著黑血的皮肉,血淋淋那一幕,給莫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所以說人盡其才物盡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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