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吳予安是從頂樓摔下來的,女兒牆頭一處有鞋印,警方研判吳予安或許為向下望或坐到牆頭上而攀爬導致意外墜樓。
吳予安的玩伴證實,她們相約到頂樓上探險,但她因腹瀉而返家上廁所,吳予安表明先上去等她,她上樓卻沒見到吳予安,去按吳家門鈴沒人應,她便返家。
當時是下午**鐘左右,直至五點鐘過後,十二號三樓的鄰居要出門購物才發現吳予安陳屍一樓前的空地。
春天的氣溫不至酷熱,但西下的陽光正打在吳予安身上,小手小腳給照得紅通通的,對應了淌滿周身的血色,兩條長辮子其一已不具形,散了開來,綁縛的髮帶不知哪兒去了,讓風吹走了吧,時間點也許在她落地之前,與靈魂一塊兒,這是最佳的結局了,畢竟,那也是鮮紅色的,徒留下來,只是給活著的人多添悲哀……
冷志用從口袋中拿出一條髮帶,不過他並沒有看它,緊握在手裏。
女兒的東西,他就留下了它而已,他親手從她發上解下來的。
他總帶它在身上,想著了過去或者恍惚了,他總把它握在手裏,雖不願多看一眼,他握得緊緊的,逼出了汗,潮溼的它能讓他幻想有著甚麼由手心涓滴到地上,濡流出一塊相似粉筆圈出來的人形,他纔敢證明悲劇曾經發生過,否則,他無法理解為何此刻,除了回憶,他一無所有……
昨日的天氣陰一整天,今兒大不同,晴空萬里、烈陽高照,站在路上不須動,幾秒便可以烤出汗來。
李向東一早八點半過後就在外東奔西跑,感到熱得將中暑之際,一通要看屋的電話讓他精神大振。
客人中意的是陳欣嘉那棟公寓的十四號一樓,李向東和他約個定點,碰頭後便一塊兒過去。
陳欣嘉說明過白天時經常不在家,已將兩間待出租的房子鑰匙交給李向東,他帶客人直接進去十四號一樓。
揮汗如雨的狀況在進入室內立即解除,酷夏不熱成了賣點,李向東極力推銷。
四十四巷不夠寬闊,房屋並不能申請商辦用途,所以一樓同樓上各樓層也為住家格局,隔間方式相近,多了道大門和下地下室的樓梯。
地下室比一樓平面小了五坪空間,客人很介意這一點,質疑十二號一樓的地下室是否大這兒很多。
李向東沒有進過陳欣嘉家裏,不清楚地下室大小,只好以認知的水電等公共區域用地來解釋。
“這樣一萬五太貴了。”
“上面三十二坪,下面二十七坪,門口可以停車,這個價錢難找了啦。”李向東不給客人講價空間。
“地下室小那麼多……”
“算大了啦,而且又有裝潢,作房間、作客廳都好啦。”李向東挑好的講。
“二十七坪的客廳或房間是很大,但沒窗戶,空氣悶,每天待幾個小時,不用幾個月,身體就出毛病。”
“裝個通風的就可以了啦。”李向東笑容不滅。
其實他覺得地下室的裝潢很多餘,雖然只是作了天花板和地板,正常人的確不會習慣在沒窗的地下室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