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雞精的過去
我出生的時候是在眾神時代,我和普通的孩子一樣,我的父親是皮鞋匠,我的母親是裁縫,我家住在神王宙斯的領地裏。
眾神的時代一直陪我到十六歲,然後就是奧雲革命,我並非是革命軍或者神的護衛,我只是一個普通的老百姓,但是戰爭卻打在了我的家中,父親和母親先後離世,我的弟弟也因病去世,我成了孤身一人,但說實話我自認為我的經歷並不算最悽慘的,如果有人給我們這些無緣無故被捲入戰爭的人的經歷進行統計的話,我的經歷不過是中下游罷了,這場革命有四千萬人喪命,一百萬名眾神的護衛,三百萬名革命軍士兵,三千六百萬名無辜的老百姓,眾神揮一揮手就有成百上千人死去。
有的人怨恨眾神,他們根本不在乎自己領土的子民,他們只在乎他們的地位不保。
有的人怨恨革命軍,奧雲革命軍打著拯救人類的旗號與神靈戰鬥,但他們不可能不知道眾神當中的那些和藹可親的好神,有些神靈甚至和老百姓同吃同住。
有的人怨恨這個世界,有的人怨恨基因覺醒,有的人怨恨自己。
五年革命換來的是幾十億雙仇恨的眼睛。
奧雲革命軍原本的打算是征服眾神的每一片土地,但是很快他們發現了一個致命的問題,人民開始變得不歡迎他們了!
奧雲革命軍的最高領袖連忙做出判斷,他停止了戰爭,和眾神簽署了和平協議!
不過有野心的不只是奧雲革命軍,很快,少數人組成了多國聯盟爲了一些不受人待見的人而創造了國家。
直到如今,這個世界勢力被劃分爲三,奧雲國,巨國,十三合衆聯盟國。
在我二十二歲時,我遇到了我當時認為的真命天子!
因為我小時候一直對父母的工作很感興趣所以我也會製作皮鞋和縫紉衣服,戰爭期間我為奧雲革命軍計程車兵縫製過軍服還有給奧雲革命軍的長官制作皮鞋,雖然我孤身一人但還是能勉強養活自己,戰爭時期沒有人再用金錢進行交易了,麪包和水纔是通用貨幣,有的時候揹包和水壺也價格昂貴,我憑藉着給奧雲革命軍做衣服這個工作經驗最後在革命結束之後混成了奧雲國的軍隊制服專用工人,後來因為幹活給力而升職成爲了裁縫廠的辦公室主任。
我的外貌看起來很是誘惑,戰爭期間那些經歷過鐵與血踐踏計程車兵看見我就有點把持不住,我當時故意經常不洗臉爲了不讓他們分心,或者說爲了不讓他們對我動手動腳,在眾神時代時,我居住在一個相當嚴格的神靈的領土,他不允許他的土地上有一丁點的邪惡,所以那些心有邪念的人就算知道我在湖裏洗澡也不敢看過來看我,但是眾神時代結束之後,曾經的規則也被隨之打破,奧雲高層雖然也頒發法律,但他們對於那些壞人的可怕程度遠不如眾神那樣,因為他們是以人類自稱的,而神,就是神!
和平到來的時候我又變回了美麗的女人,有時候我也覺得我成為辦公室主任的原因是廠長看著我時露出的貪婪的神情。
我一直是兢兢業業的做事,如果覺得事情越來越不穩定的話我就往自己臉上抹紅墨水,一個一個小點,讓別人以為我起了紅疹,這樣廠長也不敢看我了。
一切黑暗直到他的到來,烏雲被熱烈的陽光直射破盾。
軍隊裡沒有真實姓名,或者說很少有真實姓名,只有那些願意將一輩子奉獻給國家的人才不在乎不用代號交流。
‘大頭’不是這樣的人,我和他相遇時他已經當了一年的兵了,當時他跑到我面前對我說“我對你一見鍾情了!”
而我的回答則是一個大嘴巴子。
但是他卻對我變得更加殷勤,甚至是主動要求到裁縫廠工作,於是乎又過了幾年,我突然覺得自己老了,如果再不接受愛情的話愛情可能會離我而去,因為‘大頭’和我都是軍隊裡的人,所以結婚這種事情是需要領導審批的。
廠長提出了一個我不能接受的條件。
我確實也並沒有接受。
直到後來,我的肚子變大了,是‘大頭’的。
本來我和‘大頭’是想辭職然後到外面尋找一份工作的,或者用已經攢下來的這些錢搞一個小作坊之類的。
但是,意外發生了,我們廠的那個廠長似乎是有著什麼奇怪的癖好,我原來的樣子他只是暗中涌動,但是他一看到我的大肚子突然就變得像是一個窺視肉食的變態了,他把我撞倒在地,我推著他想讓他離我的孩子遠一點,但是我的力氣卻沒有他大,我只能尖叫,‘大頭’聞聲跑來想要拉開廠長,但廠長卻掏出一把刀刺向‘大頭’。
‘大頭’被刺中了七八刀,他甚至沒捂著傷口,他雙手拽住廠長然後朝我大喊快跑。
只是沒想到廠長手中的武器不只是那把刀。
砰!
我的肚子出現了一個血洞,‘大頭’癱倒在地也不知是失血過多還是刺激過大,我用雙手捂著肚子,我覺得我又失去了一個親人。
然後,奇蹟發生了,就像是上帝聽到了我的哀嚎,他伸出手指指向我的腹部,一股暖流在我的身上涌動,我長大了嘴因為我剛纔在尖叫,但現在卻變得無比的安靜,一團火焰突破了我的肚皮涌進了空氣當中,我看到了廠長驚恐的眼神和冷汗如海的大臉。
那團火焰讓我感覺到一股生命力,就像是個活生生的人!
那火焰撞到了廠長身上,一瞬間的功夫廠長變成了一個火人!那火焰燃燒著尖叫然後慢慢減弱,這時我纔看清那火焰的模樣,那是個嬰兒!
“我的孩子......”我是一個普通人,如果在其他情況下我遇到這種事情的話一定會手足無措不知道應該幹些什麼了,而且我還可能會懼怕那團火焰遠離它,但是現在我不會,因為它就是我的孩子!我出生在眾神時代後來又經歷過奧雲革命,直到現在的三國鼎立,我很清楚發生了什麼,我的基因覺醒了!或者是我的孩子的基因覺醒了!無論真相屬於那種都無所謂,我的孩子救了我一命!
我伸出雙手想要將其納入懷中。
但那火焰卻飄到了它父親的懷中。
呼呼呼!
一個火球形成,那火球凝固住了‘大頭’的傷口,雖然並沒有完全治癒但是還是止住了流血。
“唔。”‘大頭’緩緩的站起身來吃驚的看著這團火焰,他似乎是知道這團火焰的真實身份然後他看向我,他從我的眼神中確認了這一點。
“兒子?還是女兒?”‘大頭’顯得有些不知所措起來,他想要懷抱那團火焰但卻又搓出來了一團火球。
“這是怎麼回事!”他嚇了一跳鬆開了手,火球被甩了出去撞到了大門上,大門被轟開,外面的人發現了我們。
那火焰回到了我的腹部,這時我才驚恐的發現我的肚子沒了!
不管怎麼說這個裁縫廠都是屬於軍隊的,能在這種地方當廠長上面肯定都是有一定關係的,現在廠長死了,廠長的家人自然也不會放過我和‘大頭’的,上面把我和‘大頭’送進醫院裏敷衍的檢查了一番之後發現了我們已經成爲了覺醒者,而且還是擁有戰鬥能力的覺醒者,像‘大頭’那樣可以搓火球的覺醒者國家檔案裡似乎有幾百個,但是像我這樣用肚子噴火而且噴出來的火焰呈人形的基因只有我這一個。
‘大頭’的基因能力需要搓很久才能釋放火球,並不適合實際戰鬥,所以就只能繼續當個辦公室員工負責整理檔案,而我因為是新型的基因覺醒所以當上了辦公室主任,代價是每週一天的基因測試。
我和‘大頭’在單位並不受人尊重,因為‘大頭’的基因不算強大,而我又因懼怕孩子受傷所以也不敢輕易使用能力,有時候我也不知道我為什麼會害怕一團火焰受傷,但是我每次使用能力時,那團火焰,我的孩子,火焰呈嬰兒的形狀,我可以看出來它的成長,一開始很小是個完完全全的幼兒,但是漸漸的,它長大了,有時候我在寒冷的時節在外面站著,我的孩子會自己跑出來站著旁邊為我取暖,我希望它能真正變成生命,即使是火焰之人也無妨,反正這個世界已經是這樣了,人類,還是變種人,都是一個樣,都是生命,沒有區別。
廠長雖然是個關係戶,但是在這樣一個覺醒者當道的時代下,普通人的關係對比覺醒者的價值就顯得一文不值了,廠長的家人雖然極力給上面施壓,但是我們這兩個覺醒者的價值確實可以彌補我們殺死一個普通廠長的罪過。
但是災禍還是來了,安德佩恩監獄集體越獄事件發生了!
我的代號是‘雞精’,‘大頭’和我被緊急調入特勤部,我以前也聽說過這個可怕的部門,我也聽說過那個可怕的部長。
然後的事情就那麼發生了,‘大頭’死了,我被部長帶進了那座墳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