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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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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九章墮落慾望與聖潔渴望

    賀桃芳清楚地記得,她在走入這個家庭前,葉志龍確實曾牽著她的手,一遍遍指著那金燦燦的高樓說:“10樓,15樓、18、樓23樓各有一套一百多平米的還建房,我問過裝修公司了,可以裝修成三房兩廳,兒子、女兒,兩口子,一人可以有一間房!到時就把我們居住的那套房子署上你的名字。”

    現在,漂亮的還建大樓已拔地而起,寬敞舒服的還建綠化小區已初具規模,只剩下水電煤氣安裝了!小區處於輕軌入口不遠的擎天花園,交通便利,購物便利,一套房子就是上百萬,也許是賀桃芳畫一輩子、碼一輩子字,都未必能掙來這麼龐大的一筆錢!

    面對自己合情合理合法應得的如此豐富的遺產,賀桃芳完全不動心也是假,尤其是她收穫了社會各界的支援、葉家的刁難之後,動念或是逆懷的心理還是在她的心裏隱隱作怪。

    賀桃芳的姐姐們似乎感覺到了賀桃芳心理上微妙的變化,卻因擔心她的安危,一次次打電話叮囑賀桃芳放棄財產繼承,早日搬出葉家,自尊自立自強過自己雙手創造的安穩日子。

    可得知自己優勢後的賀桃芳,內心開始在徘徊、搖擺。父母從小教育她善良、勤勞,可事實上,善良有時候帶給她的,反而是小人沒完不了的愚弄。在這個只敬羅衣後敬人的都市,她賀桃芳為什麼不爭取自己應得的權力,順勢而起?並且律師,法官,都攜帶著正義與鄉情、文字及繪畫情結,像月下喝醉的天使般,都向她伸出援助之手,並且出現得剛剛好。她佔據有利優勢,也享有足夠的援助。她難道真的要放棄這些可以順理成章得到的一切嗎?她有必要作出如此主的姿態嗎?在利益面前,誰不是打破腦袋往裏鑽,她卻要退出來,是否值得?她到底要清高給誰看?

    當“要”與“放棄”,在心裏糾結不休的時候,賀桃芳化繁為簡,選擇了上班,選擇將圖書館雜亂無章的書櫃,一個個整理有序;將無人涉足的圖書角角落落,撣盡歲月佈滿的灰塵,在抽空閱讀正能量的文字中,讓心緒和緩下來。

    賀桃芳內心既有俘獲自己的墮落慾望,也有解放她的神聖渴求。她甚至覺得,所有的慾望無論看起來多麼奇怪,都有其聖潔的根源,她之所以會進入這個家庭,並且承擔了一年多的家庭一切費用開支,就是老天看她可憐,要送給她一套房子。

    她來到這個家庭,宛如一道生機勃勃的不解之謎,使這個沉悶的家熠熠生輝;她悄然來到這個空間,如同一片盤旋升起的讚美之聲,使葉志龍沉悶了六年的離異生涯閃閃發光;她闖進這片疆土,掀起葉志龍婚姻失敗後的欣喜若狂。

    兌現一套房子、百萬遺產,是賀桃芳合情合理合法的權利。

    也許正是她賀桃芳平日累積的善良,上天巧妙安排,讓她得到她應有的補償。

    賀桃芳蠢蠢欲動的貪慾,一再被桃芳的黃山溝姐妹們捕捉到,她們平時很少打電話給加桃芳的,但在這節骨眼上,她們在電話裡一再催促賀桃芳搬出葉家,過自己無愧於心的平安生活。

    葉志龍的房子,確實不存在賀桃芳的一滴血汗,即便是得到,良心何安?並且,姐姐們是不支援她的。一個沒有親情支援、喝彩的獲得,又有什麼意思呢?賀桃芳的心緒漸漸安靜下來,再說無論如何,她還沒有作好與一個同在屋簷下生活過一年多、19歲的毛頭小夥對簿公堂的準備。

    教好一個人不易,讓一個人變得冷酷無情,也許只要對簿法庭的瞬間。而她賀桃芳只鍾愛蜜蜂或蝴蝶,在萬花叢中吸食花蜜;她喜愛月亮灑下銀色的芬芳,輕輕籠罩著湖泊,山欒,麥田;她喜歡彎腰在汗水中收割,喜歡“得者我幸,失之我命”的順其自然、水到渠成;她不喜歡明爭暗鬥,不喜歡銷煙瀰漫、烽火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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