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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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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五章許一年期限

    “可是,加入你們這個團體,需要六萬元的資本,而我手上所有的積蓄加起來還不到這一半……”賀桃芳正說著,突然聽到樓梯間傳來一個男人的嚎啕大哭:“這麼好的機會,我……我怎麼就沒趕上?我怎麼這麼倒黴,我老孃老頭怎麼把我生得這麼不是時候?”

    賀桃芳與雲霞正欲出門看究竟,葉志龍與其表弟楊五果卻開門進來說:“真是可惜了!”

    “怎麼回事?”雲霞和桃芳一起看向二人。

    “是劉玉芳的父親,他一個星期前被劉玉芳叫來看生意的,哪個曉得他看了生意的第二天便報了警,要警察解救他的女兒跳出傳銷火坑。後來見警察沒抓他女兒,於是又連續看了六天,今天看懂了,卻因年齡超過了兩歲,怎麼也不可能再加入我們這個團隊了,他苦苦哀求也沒用,心痛得都哭起來了。”葉志龍說完,望向桃芳,“你總該相信了吧?前幾天還有個得小兒麻痺,腿腳微跛的人也看懂了,想加入我們卻不能,我們這個行業不收殘疾人——你想想,我們若只是拉人頭賺錢,那麼誰的錢不是錢?幹嘛那些低於十八歲的學生,高於五十歲的大齡人,或有殘疾的人想加入進來都加入不了?他們後悔得撞碰頭都沒有用!”

    賀桃芳望向他,期望得到答案。

    “這是因為十八歲的學生,應當以學業為主;而高齡人缺乏年青人的鬥志,大部分人上總拿到了一千一百四十萬元錢後,就會想著如何享受生活,如何養老,不去開發專案,不去拼博,不去投資——這會對我們這個行業造成巨大的損失。同樣的道理,所以也堅決將殘疾人拒絕在門外。”葉志龍的話滴水不漏,“我加入時剛好是四十九歲,碰到了這麼好的機遇,我能不珍惜嗎?”

    依舊是繼母說家庭開支用完了,兩個孩子的衣食無著落,將葉志龍與賀桃芳拉回到現實。權衡再三,葉志龍決定賀桃芳回去支援家庭,賀桃芳隱隱感到失望:“做你們這一行,是不是容易讓人陷入虛幻?”賀桃芳覺得,葉志龍還算是有見識的人,也頗愛面子,若是他真能掙來錢,是不可能不支援她留下來的,也不可能讓她獨自承擔家裏的諸多開銷與經濟負擔。

    “我現在總要留些錢來運作,家裏有兩個孩子,你回去照料也好。”葉志龍提著賀桃芳的行李,將她送到火車站。

    “我們來個約定好嗎?——這一年我負責全庭的一切費用,給你一年的時間,你放手一博,假若一年後,你還不能上總,還是連負擔一個家庭日常的正常開支都不能,你就立即回來行嗎?銀海無非房子貴一點,日常開銷並不高。我們不愁房子,就如娘娘所說,哪怕你回去做個一個月只有一兩千元的門衛保安,我們也能把日子安排得很好。”賀桃芳望著行人如潮的候車室說道。

    葉志龍微微笑著:“別這樣說,當初我辭職去湖南,去山東時,娘娘還不是都設法阻攔,直到我一個地方比一個地方發展得更好,她纔沒話說。現在她又跳出來說這些,我解釋也沒用,只有成功才能讓她信服。”

    “聽娘娘和你的親朋戚友們說,你當副總,總經理時很風光,有專車,有司機,好煙好酒抽不完喝不完,全讓你前妻拿去賣了;魚蝦蟹成袋成桶的送人,可你看看你現在,抽三元一包的煙,買當地最便宜的小死魚。”火車站涌動的人流氣息,將賀桃芳來前的使命一點點激發出來,“我相信你不是壞人。但也許你並不合適這個行業,因為你不會花言巧語,你上總很難——我如果現在勸不動你回頭,那麼我們不妨做個約定,做個試驗,要是你一年後還沒有一點發展的趨向,請一定要記得轉行業,記得回銀海,別再在外漂泊了,家不家,業不業的,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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