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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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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這麼離奇的事

    “如果有一天,你重返到十五歲,你會怎麼樣?”

    “會努力學習!”

    “如果時光倒流到高一那年,你會讓青春不再後悔嗎?”

    “會!我會努力追求我喜歡的卻沒告白過的男生!”

    “如果真回到過去,你願意付出什麼代價?”

    “如果重來一次我還是變成了如今這樣,我願意付出生命。”

    28歲的大齡剩女高呼吶喊道。

    28歲的顧言之,身份:網路作家。兼職:舞蹈老師。白天為大學生們服務,晚上為電腦服務。至今28年,從未談過戀愛,也從未被男生表過白。是一個愛情,事業都很low的人。

    唯獨家庭,算是幸福美滿,父母身體安康,奶奶老當益壯。但家庭幸福,也有另一層涵義,那就是它在經濟方面並不能給予她額外的幫助。

    顧言之如今孤身一人在北京闖蕩,白天舞蹈室,晚上回到自己18平的小公寓,每天兩點一線像學生一樣單調的生活,起碼能自給自足,吃喝不愁。但她還是很愁,愁自己的low。

    單身28年,無人能改的生活,讓她愈發乏悶。連舞蹈室老闆,那個個兒很矮,長得賊拉醜的大齡剩男都找到物件談婚論嫁了,自己怎麼還是推銷不出去?又不是長得不好看!

    雖然她臉稍微長了一點,但好歹她有一雙女神標配的桃花眼好嗎?顏值雖然不到傾國傾城級別,但好歹也算小家碧玉了呀!怎麼就沒人喜歡呢?

    如今,顧言之有三個最討厭的事:1.參加同學婚禮。2.看青春校園電視劇電影。3.親戚朋友安排相親。

    第一條,排入她深惡痛絕三大項第一條的原因是:參加同學婚禮最慘的就是,曾經喜歡的男神結婚了。最最慘的是,男神結婚的物件不是女神,而是曾經自己討厭過的人。最最最慘的就是,婚禮過後,夫妻來敬酒,妻子端著酒杯看著她笑意莫名,男神卻連她是誰都不知道。

    第二條原因是:看個青春電影自己能哭到死。一面感慨人家的青春人家的愛情,一面悔恨這樣的青春她從未經歷過。

    第三條就不用解釋了,到了她這個年齡段還沒有物件的人基本都討厭。

    於是乎,在那一天,顧言之白天參加完男神婚禮,晚上看了一部最火的青春電影哭死,昏睡過去之後,腦海中就冒出了以上幾段對話。

    如果一切都能重新來過,她絕對要好好學習,文理分科絕不選理。勇敢的追求男神,讓他不被討厭的女人得手,努力過好青春時代每一個小時!

    之後……

    顧言之發誓,她從來沒經歷過這麼離奇的事。

    再次醒來,她竟然在自己的家中。從北京飛回了H市!而且這房間,這不是自己小時候的家嗎?大學畢業之後她們家就換房子了。當時自己還丟了不少東西,在臥室畫的畫,貼的海報,在搬家之後再也找不到了。那種感覺就好像,母狗把狗兒子的玩具扔掉了,逼得狗兒子不得不承認自己已經成了一條老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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