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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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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章 不貪心的人

    劉陽舔了舔嘴唇,很是可惜:“就這麼一點,根本就不夠吃。”

    “想吃的話不要急,等到了白天我們可以滿樹林裡面找這種蟲子。現在最重要的問題,還是要看看這種蟲子是不是真的有這麼神奇的效果。”

    剛纔劉陽逼著何雲山走出火圈,何雲山怎麼也不同意。現在何雲山讓劉陽走出去,劉陽也不會同意的。他們兩個陷入僵持,爲了避免劉陽再次拿槍威脅自己,何雲山主動說道:“其實也沒有那麼麻煩,我們還是有辦法的。比如現在我們可以把你剛纔用過的刀子扔到外面,如果那些螞蟥繞過刀子,不就證明這些螞蟥怕蟲子了嗎?”

    劉陽看了下自己手裏的匕首,還有些捨不得。這匕首可是伴隨他很久了,不是何雲山嘴裏隨時拿來丟棄的普通刀子。不過再怎麼不捨,他也不會蠢到捨不得扔出去。

    看到劉陽將匕首扔出去,何雲山把手電筒的光亮打過去。然後很明顯的看到在匕首落地以後,方面幾十釐米範圍內的螞蟥全都繞開了匕首的範圍。何雲山想了一下,然後很懊悔的說道:“可惜了,可惜了。”

    “沒事,就是一把匕首,沒了也比丟了性命強。再說等到了白天,說不定螞蟥就退了。到時候再把匕首撿回來,不是照樣能用。”

    “我不是說匕首可惜了,我是說可惜了剛纔你吃得那條蟲子。”

    聽到何雲山這麼說,劉陽有些不愛聽:“你這話什麼意思,什麼叫可惜了。難不成只有你纔有資格吃,我就沒有?”

    “你誤會了,我不是說你吃了可惜。”何雲山解釋道,“我的意思是剛纔你是用火燒了以後才吃的,那樣纔是可惜。既然這東西真的是螞蟥的天敵,我們就不應該這麼吃。我覺得剛纔如果生吃的話,或者效果更好。要不然就乾脆別吃了,直接把它捏碎。然後把捏碎以後得到的漿液或者粉末之類東西抹在身上,那不就不用怕了?”

    劉陽真的被何雲山說得有些心動,然而如果真的讓他生吃,他還未必能夠吃得下去。畢竟那蟲子白白胖胖的,簡直就像是放大號的蛆。烤熟了聞著香味吃下去也就罷了,生吃的時候沒有那香味,肯定會很噁心的。

    看到劉陽似乎對這個提議沒有興趣,何雲山只好轉而說出另外一個建議:“如果不能生吃的話,也不是就沒有辦法了。你想想看,這蟲子被烤熟以後,都能對這些螞蟥產生威懾。如果是在生前呢?”

    劉陽也不是笨蛋,經過這麼明顯的提示,當然能夠得出正確的結論:“只要這些螞蟥夠聰明,就不會到蟲子生活的範圍去生事。我覺得或許這種幼蟲本身並沒有什麼對付螞蟥的本領,而是它的成蟲纔是這些螞蟥的捕食者。現在螞蟥主要是在地面,或者埋伏在草叢裏麵。這些幼蟲是在樹上生活,所以兩者之間的關係,是井水不犯河水。咱們如果爬上樹,其實就不用擔心了。”

    何雲山很想說聲孺子可教也,但是他可不敢真的這麼跟劉陽調侃。不過兩個人現在既然都同意這個推測,接下來事情就好辦多了。他們再次一左一右,將火圈變成一條通向大樹的通道。等到了樹邊,劉陽就像一個猴子一樣飛快爬上樹,然後看到何雲山還在下面磨蹭。

    “你不會是不會爬樹吧?”

    何雲山是一個實誠人,有什麼說什麼,很坦然的承認道:“我的確是不怎麼會爬樹,讓你見笑了。不過你也不用幫我,我自己慢點也能上去。”

    何雲山說得是真的,他的確不怎麼會爬樹。不過現在他也是一個異能者,所以身體素質比普通人強大多了。就算是不會爬樹,藉助自己的靈敏性,爬上去也不是什麼難事。可是他就這麼慢騰騰的往上爬,因為他害怕那些蟲子。

    既然螞蟥都害怕,說不定這些蟲子真有什麼大招沒用。即使幼蟲沒什麼危險,但是成蟲就不好說了。等到上面一直沒什麼動靜,何雲山才爬上去。他看到劉陽早就佔好了一個位置,自己就另外找了一個樹杈然後躺了下去。爲了避免自己一不留神掉下去,還用腰帶把自己綁在樹上。

    作為一個心大的人,何雲山就這麼躺著睡著了。等到第二天醒來的時候,已經有陽光能夠透過樹葉照到他的臉上了。雖然這邊的樹林很茂盛,可是到底比不過真的熱帶雨林,做不到完全密不透風。

    何雲山把腰帶從樹杈上解下來,然後伸了一個懶腰。他跟劉陽問道:“怎麼樣了?”

    “我在這觀察了有一陣子,發現下面應該已經沒有什麼問題了。就算是有,也不耽誤事。”

    因為現在是白天,沒有螞蟥的威脅。劉陽恢復了之前在海上當搜索隊長的時候,那一種無所不能的樣子。他從樹上跳下來,然後四處看了看。對著還坐在樹杈上何雲山招招手:“下來吧,沒事了。”

    其實這樹杈離著地面還真不算特別高,如果跳下去估計也不會摔斷腿。不過作為一個以低調保命為己任的伏地魔,何雲山可不會拿自己的性命開玩笑。所以他還是乖乖地從樹上一點點爬下來,全然不顧劉陽在旁邊發出的笑聲。

    “你這小子,未免有些太過於膽小了。”

    何雲山笑道:“膽不膽小,只能在最危險的時候才能看出來。平時冒險謹慎一些,總歸是好的。”

    劉陽也不多話,將做完落在地上的揹包拿起來就準備找出去的路。他跟何雲山招呼道:“你有什麼打算?”

    “沒有啊,先出了這片林子纔是整件事。只要待在這裏,我總是有些不安心。有一個科學家驗證過的道理,我現在忘記叫什麼名了。他的意思就是說,如果你碰到一件倒黴事,那麼你接下來就會碰上更多的倒黴事。其實這個道理咱們老祖宗早就發現,並且總結的很到位那就是走黴運。我覺得自己現在就在走黴運,你要是怕的話,就不要跟著我。”

    在這樣一個危機四伏的地方,有一個同伴總比獨自一人強。儘管何雲山讓劉陽不要跟著,劉陽依然跟著他。當發現他走往昨晚李國昌死掉的地方的時候,劉陽忍不住問道:“現在是末世,應該不拘小節。既然人都已經死了,看屍體又有什麼意義?”

    何雲山笑道:“你覺得是看屍體,但是我覺得是給李國昌一個機會。別看他昨晚那麼慘,說不定還沒死呢。好人不長命,壞人活千年,你說對嗎?”

    劉陽沒有說對錯,只是跟著何雲山走過去。何雲山走在前面,比劉洋更早看到李國昌的屍體。其實他也不確定這到底是不是李國昌,因為他看到的只是一副骨頭架子。當然說是骨頭架子,其實這麼說也不全面,因為骨頭架子應該只有骨頭。但是李國昌身上毛髮俱存,就連面板都完好,只不過乾巴巴沒有半點水分。這不應該算是骨頭架子,更應該稱作為乾屍。

    何雲山感嘆道:“對不起,我剛纔說錯話了。你不是一個壞人,要不然能活千年不至於現在就死了。”

    雖然話是好話,可是李國昌已經死了,當然不會迴應他。何雲山也不過是說說,壓根就沒有把李國昌的死當回事。他之所以要回來,只不過是不想浪費了李國昌的槍。

    武器太重要了,如果昨晚何雲山也有槍,就不用被劉陽拿槍指著了。現在他把李國昌的步槍背在身上,然後手槍插在腰帶上。再把刀子插在靴子外沿上,可以說在裝備上已經不輸於劉陽了。而且他還有從李國昌這得到的手電筒,李陽可沒有這好東西。

    劉陽來得稍微晚幾步,又因為被李國昌的乾屍所吸引。因此當他看到何雲山拿槍的時候,已經來不及阻止。現在他如果想要把槍搶回來,那就只有火拼這一條路可走。

    要是火拼,也不是不行,劉陽壓根就不會怕。但是在這古怪的森林當中,劉陽不希望自己一個人孤單的行走。所以他容忍了何雲山,只是提醒道:“這東西不是李國昌自己的,是新家園的。你拿了新家園的東西,早晚是要付出代價的。”

    何雲山點點頭:“你說的我都知道,還有嗎?如果你只是想說這些事情,那麼既然說完了,咱們就該走了。”

    劉陽沒想到何雲山是這態度,一時之間還真沒什麼好說的了。倒是何雲山的提議很是讓他心動,他一點也不像繼續待在這個地方。

    何雲山這人不是一個貪心的人,但是末世裡面什麼東西都珍貴,所以何雲山拿完槍以後,不想放過李國昌手腕上帶著的那塊表。那是一塊機械錶,雖然可能誤差說不定比電子石英錶更大。但是它有個好處就是不耗電,所以越是末世維持的時間長,也就越為顯得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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