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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成相

    凜冬已至,萬物肅殺。

    雪在一夜之間傾盆,將方圓十里吞噬。

    這個鎮子邊有兩座山,一座形似五指,名曰如來;一座貌如鐵鍬,號為神農。只是這大雪過後,如來之手白似狼爪,神農之鍬亮如獠牙,明晃晃的伺機而動,仿若要將這披著白袍的鎮子撕爛。清晨薄薄的霧梨花帶雨,又為這凶煞又平添了幾分哀怨。

    兩座山前,有片很大的竹林,每天風都會到這裏哭泣,可偏偏在今日,它遲到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大雪耽擱了行程。

    鎮子尚未甦醒,似乎所有人都如同今日這風,被雪關在了被窩裏,鎮子到竹林間只有一個人的腳印,每個腳印間距離適中,毫分不差,深淺一致。如果是行家看到,一定會唏噓一番,瞧人家這內力;如果是一個好交朋友的行家,就會切兩斤牛肉上幾罈女兒紅,把酒言歡。

    隋風把視線從自己的腳印裡挪開,又望向不遠處還未甦醒的鎮子,他的眼神突然多了些堅定,只是這堅定裡有太多的情感。

    “江湖人,本不該有牽絆的。”

    隋風嘆了口氣,從腰間解下一個黑皮囊,大口的喝著酒,江湖人本就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可在高手過招的時候,這確為江湖大忌。

    酒會麻痺人的神經,而一息只差,便是生死。

    隋風早已是名滿江湖了,他懂這個道理,可冥冥中,他似乎有種預感,這將是他最後一次喝酒。就像是十五歲那年,他第一次喝酒,就是因為他知道那晚會是他第一次殺人,而且不止一個。

    那也是個被大雪吞噬的清晨,鎮關鏢局被薄霧覆蓋,隱隱的紅色。隋風一襲白衣被染得通紅,靜靜的坐在大堂門前石階上,眼神冷漠、堅定、兇狠,讓人會聯想到狼,爪牙剛剛喋血,還未完全隱藏,那片刻的猙獰來留有餘痕。

    沒有人知道他為什麼殺人,更沒人知道他為什麼殘忍的讓整個鏢局的婦孺年幼雞犬不留,就是從那時起,他被江湖人稱“七十二血狼”。

    意氣風發,自信可以屠戮一個鏢局,而當人至遲暮,自信的卻是死亡。這就是江湖,生和死,都顯得那麼從容,或許可以說,在決定如何生的那一刻,就已想好了死亡。

    隋風又將酒送入了口中,他想起了那個他一直想殺卻始終未下得去手的兄弟。他平生最恨虛偽,但他卻因為這個兄弟,偏偏成爲了與虛偽為伍的人,只不過這段虛偽的日子實在不錯,錦衣玉食,美人環繞,心情好時可以一擲千金,哪怕心情不好時,也可以千金散盡。

    就像是這酒,如果不是這個兄弟,他又怎能享受如此美味。

    酒囊空了,他就拿起手中的這把劍仔細端詳,他又回到了他十五歲那年,眼神冷漠、堅定而又兇狠。

    沒錯,那七十二口人命,就是斷送在這把劍下,而也僅僅是因為一口棺材錢。

    隋風的乞丐養父在他五歲的時候收養他,教他練功,會把一天的乞討都用在他的身上,而自己只是撿些殘羹剩菜。養父不是什麼武林高手,但卻知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唯穩不堅,於是每天都會讓隋風練習拔劍和馬步。

    直至十五歲那年,乞丐養父得了瘧疾,不治而亡。隋風雖然知道養父靠乞討為生,可卻被養父明確禁止不許參與,養父說隋風將來是幹大事的人,以後一定要成為江湖上呼風喚雨的人物。

    可養父死了,他除了一把劍什麼都沒有,於是學養父去乞討,鎮關鏢局門口這個少年跨出了生平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乞討路,卻被管家直接關門趕了出來。

    他記得養父說過,他將來是大人物,怎能受辱於生活。於是,第二天清晨,他用那把拔了十年的劍,讓這個侮辱了他的鏢局徹底除名。

    “成大事不拘小節,殺人不留活口。”這是養父唯一和他說過關於江湖的話,他牢記於心,不留活口,七十二人,滿門清名。

    江湖就是這樣,有時候連至親的家人都不會理會你的生死,又有誰會爲了已故之人而報仇雪恨呢?不過是酒餘飯後的豪情沖天,甚至只是談資而已。

    隋風已經將這些都看透了,因為他曾親眼目睹那個和鎮關鏢局總鏢頭稱兄道弟的地頭蛇,在酒樓裡摔碎了喝酒的碗,高談闊論“就算掘地三尺也要殺了七十二血狼,為我兄弟一家七十二口償命”。可轉眼,就將在家裏磨刀的小兒子給關進了柴房,直至小兒子再也不提為他青梅竹馬報仇的事情。

    如果說隋風從什麼時候喜歡上一擲千金,就是再這個屠滅整個鏢局的事件裡。為養父乞討棺材板,讓他知道了沒錢連死都無葬身之地,而且那個鏢局管家的一句“臭乞丐”也讓他明白,沒錢得不到任何人的尊重,更別提成為養父口中的大人物。

    他要錢,而且要好多好多的錢,於是他結識了那個虛偽的兄弟,他恨虛偽,因為那個鏢局整天打著接濟窮人的口號,每逢初一、十五都會發粥,所有人都說那是個大善鏢局,可偏偏他第一次去借買棺材的錢,就被掃地出門。

    可是他不恨這個虛偽的兄弟,正是他給了隋風一擲千金的生活。當然,沒人知道他這個兄弟虛偽,江湖人只知道他呼風喚雨,是每個人都憧憬著要成為的大人物,隋風也是大人物,因為他是這個隨時號召半個江湖兄弟的左膀右臂。

    只是,他改頭換面,沒人知道他就是名噪一時的“七十二血狼”,而江湖上提起他的名字,都會目露貪婪,尊稱一句“錢總管”。

    隋風突然握緊了手中的劍,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他要活著,因為這一擲千金的生活,他還未享受夠,他經歷了那麼多,終於如願被萬人敬仰,又怎甘心就這樣失去。

    “老夥計,今天再做一回七十二血狼吧!”

    握劍的手青筋暴跳,和一個即將窒息而亡的人如出一轍,不甘心豈非只是最後的掙扎,無用的掙扎。

    他想起了他那個兄弟的兒子,那個如視己出的孩子,他帶他走過南闖過北,他纔剛剛滿十八,但他的聰明才智一點都不輸給他們這些江湖老人,雖然沒有殺過人,但他和他交過手,隋風用了全力,仍在百招之內成為他的手下敗將。

    “孩子,希望你真的可以不用躲躲藏藏過一輩子吧。”

    離約定的時間已不足半刻,遠處已有人影往竹林這邊走來,步與步間距離相等,深淺一致,恰巧全部落在隋風的腳印上,每一步都像第一步一樣沉穩,隋風看到了,握劍的手更緊了,似乎在下次氣息到來之前,青筋就會爆裂身亡。

    隋風把目光從腳印上挪開,死盯著那張被面具遮蓋的臉,試圖從那僅有的輪廓裡看出來人的身份,可是他錯了,什麼都看不出,起風了,竹林開始哀嚎,就像是廝殺過後的戰場,萬人悽愴。

    “無影無蹤,殺人成相。無相鬼果然名不虛傳。”隋風握劍的手突然放鬆了,眸子裡多了些笑意,像是迴光返照。

    “你來早了。”令人不寒而慄的聲音,像是從地獄裏來的惡魔之聲,沒人見過惡魔更沒人聽過惡魔說話,但隋風確實是這麼想的,如同一把火燒了整個村子,荒涼、悲愴的餘燼,你不知道從哪來,只知道去向了地獄。

    隋風隨即又恢復了笑意,畢竟是他十五歲便以名噪江湖了,什麼場面沒見過。但是這個場面,確實沒見過,可又有幾個活人一眼就看見過死亡,見過的人早都成了死人。

    “每個人赴約都會討厭遲到的人,可討厭早到的人,你是第一個。”

    “為什麼每個人都這麼喜歡等死?”

    “每個人赴約前,都認為自己能走回去。”

    “現在呢?”

    “我相信有人會給我買棺材。”

    “你有個好兄弟,不是嗎錢總管?”

    隋風仰天長笑,是真的笑,像是九死一生活下來的那個人,可顯然,他笑的不是這個。

    “殺人成相,聽說你殺人後會成為那個人。”

    “沒錯,但這次我想換個玩法,選了兩個人。”

    “你的目的是什麼?”

    “時辰不早了,我還要趕場。”

    隋風從五歲開始拔劍,數九寒冬,從未停止過練習,因為這是他活命的本事,也是這一次次的拔劍,讓他拔出了現在一擲千金的生活。

    可偏偏這一次,他沒有拔劍,也可以說,他連拔劍的機會都沒有。

    十五歲成名,七十二血狼的名號可謂是名震一時;三十歲改頭換面,一伸手便是半個江湖的錢總管,終於躺下了,白茫茫的竹林裡被染了色,人從出生開始就是不斷佔地的過程,就連死了不忘多佔幾分,血不斷蔓延,也不過兩席,哪怕你生前擁有再多名和利。

    無相鬼沒有逗留,倒騎驢的方式走回隋風來的地方。

    歸路相同,歸人卻不是歸人。

    無相鬼的下一個目標,就在這個鎮子上最大的宅子裡,霧氣開始逐漸消退,他加快了腳步,他必須在所有人醒來之前成相,否則這一切都會功敗垂成。

    “葉相,我做鬼十八年了,是時候有個瞭解了。”

    鎮子上最大的宅子,所有江湖人心中的主心骨,五丈高五丈寬大門上八十一顆金釘,橫九豎九,抬頭往上看,金匾上書“天下第一”,正對神農、如來二山,一眼望去風光旖旎。

    此時鎮子還未甦醒,可這裏是一天十二時辰不眠之地,說是不眠,只是因為有人常年把守大門,但又有誰敢到這裏鬧事,門口的兩個門衛早就倚在門柱上睡著了。

    無相鬼搖了搖頭,七丈高的圍牆翻身而過。

    鎮子開始甦醒,一切有迴歸了原本的模樣,可又有誰知道,本不是本,真亦是假,就像是隋風那個虛偽的兄弟,人前是被整個江湖尊敬的天下第一,實則是人是鬼又有誰知,這個世界就是如此,人、事、物皆為千人千麵。

    如同無相鬼,殺人成相,鬼入人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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