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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四章 註冊公司(二)

    第四百四十四章註冊公司(二)

    一口氣註冊了六家公司,周胤民偽造印刷出來的一千萬日元,就全部認繳分散到了這六家公司之中,之後周胤民再印刷偽造出來的日元,就可以透過各種業務往來票據的方式,將資金以更加秘密和安全的方式分散到各個公司之中。

    這個過程,在周胤民所生活的另外一個位麵時空中,就被定義為洗錢。洗錢是經濟犯罪中的一種,如果是在另外那個位麵時空中,周胤民身為執法人員之一,自然不可能知法犯法,參與到洗錢的活動之中去。

    但是在現在這個位麵時空中,又是在滬海這個被東島侵略者佔據了的淪陷區中,很多在另外一個位麵時空中,對周胤民來說是絕對不可以觸碰的法律紅線的東西,在這個特殊的歷史環境和背景之中,卻是可以用來打擊東島侵略者的手段和方式方法之一。

    就像周胤民用多功能鐳射列印影印一體機,印刷偽造的日元一樣,在另一個位麵時空中,從事這種活動的人,周胤民只會見一個抓一個,根本不可能還親自動手去偽造貨幣。

    但是在這個位麵時空中,周胤民偽造日元的活動,在東島人眼中,這自然也是犯罪,而且還是大罪。

    但是在周胤民和林茹萍、吳小雅他們這些華夏愛國者眼中,能夠偽造敵國的貨幣,然後用敵國的貨幣,去購買敵國的物資,又或者去攪亂敵國的金融秩序等等,只要能夠打擊到敵人,打擊到東島帝國的侵略者,那就行了,至於採用什麼手段和方式方法,這並不在他們的考量範圍之內。

    在吳小雅和林茹萍他們這些地下抵抗組織成員的眼中,只要能夠打擊到東島侵略者,採取什麼樣的手段,都是正義和合法的。

    在此之前,他們甚至針對東島侵略者及其漢奸走狗,進行了投毒、行刺等暗殺行動,更別說像周胤民這樣透過偽造貨幣,然後購買東島人的機器裝置、土地資源等用軟刀子殺人的方式了。

    雖然對於周胤民採用的這種看不見血的方式,吳小雅、林茹萍他們都不是很瞭解,也不明白其中的原理和訣竅,周胤民自己也就上高中的時候聽了幾堂政治經濟課,而且參軍之後,基本上都已經還給政治老師了。

    但是沒吃過豬肉,總還是見過豬跑的,周胤民在另外一個位麵時空中,又是身為執法人員,對法律上明確定義的一些經濟犯罪的名詞,還是有所瞭解的,其中的原理也一樣。雖然也只是半灌水,但至少周胤民還是知道通貨膨脹會造成些什麼樣的嚴重後果。

    而創辦皮包公司,然後進行洗錢活動的,對於周胤民來說,簡直就是最低階的經濟犯罪方式了。在另一個位麵時空中,洗錢的手段已經進化到讓人眼花繚亂,甚至根本追查不到線索的地步了,其犯罪活動的隱秘性和複雜性,已經達到了讓人歎爲觀止的地步。

    像周胤民現在這樣,只是透過創辦一些皮包公司,然後透過業務賬單之類的票據,就將印刷偽造出來的日元,合法的轉移到那幾個皮包公司裡面,這麼低階簡單的洗錢手段和方式,簡直一點都上不了檯面。

    但是在現在這個位麵時空中,如果不是周胤民說破的話,基本上還沒有人能夠看破其中的原理,就連林茹萍、吳小雅和翁邵斌他們,在周胤民說破其中的原理之後,也只有翁邵斌稍微明白了一點其中的道理,林茹萍和吳小雅還是有些雲裡霧裏的樣子。

    (ps:偽造鈔票是違法犯罪活動,本書只是劇情需要進行的虛構,廣大讀者千萬不要模仿,而且列印複印機也是絕對不可能偽造出以假亂真的偽鈔的。

    另:文中涉及的洗錢、皮包公司等情節,也只是因為劇情需要而進行的虛構,並不一定符合實情。開辦皮包公司、洗錢、偽造鈔票等行為,都是違法犯罪的行為,請廣大讀者不要輕易模仿,以免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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